像湖南湘潭交通事故导致多人死伤的,我觉得司机应该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吧。
2019年9月22日8时40分左右,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花石镇日华村,一辆本地装载沙石的货车冲进了集市,撞上赶集人群,已致10人死亡、多人受伤,驾驶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根据后续报道这辆货车已经严重超载了,在经过急转弯长下坡路段时刹车突然失灵导致的。
首先司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死亡补偿费及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各项费用、受伤人员医疗费、食宿费等等,由保险公司承担一部分,其余车主承担。
司机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湖南湘潭的货车司机应该负责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的,这个应该要判刑或者拘役的吧。
根据新闻,货车司机已经超载,还开着带病货车上路了,这已经违反了交通法规;由于刹车失灵冲进集市,虽然司机本是无意酿成的这场车祸,但是他的行为导致伤亡人数较多,所以我觉得司机应该需要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我觉得货车司机应该负全责,毕竟是因为货车超载然后才会造成这场悲剧的发生。
湖南湘潭交通事故导致多人死伤,这样大的交通事故,我觉得司机应该负全部的责任。
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
我曾经是一名汽车兵,看了事发视频,结合该司机严重超速超载和车辆失查失修导致失控,以及该驾驶员临机处置完全没有,驾驶人判断撞人不撞物,除处置不当原因外,也有明显掌握车辆避开对向小轿车的特征,于心理上是故意冲撞人群,任由车辆冲撞人群。我预测现实法律操作应该是负重大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判有期徒刑。但是以我作为一名老汽车兵水平的驾驶员个人情感上来说,我认为他不是交通肇事过失犯罪,而是从车辆技术状态和驾驶人处置行为上看都是故意危险驾驶导致了重大伤亡,其行为结果也与意图故意伤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恐分子驾车恐袭行为无异。我个人情感认为这种人应当枪毙立即执行,不给他翻案和悔过改造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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