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第一书记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主要职责任务是帮助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
2、第一书记任期一般为2年以上,不占村“两委”班子职数,不参加换届选举,任职期间,原则上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党组织关系转到村,由县(市、区、旗)党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
扩展资料
第一,要专心:
农村第一书记,这个称谓就明确提出了工作的地点是农村。第一书记任职期间,必须真正从派出单位纷繁复杂的业务中脱出身来,安下心来,全身心地投入到农村工作中去。
不要再承担派出单位的任务,派出单位也不要给第一书记安排工作,更不得要求其提前返回工作岗位。对于借口单位忙、走不开,长期不在村开展工作的,要结合平时履职情况和组织考评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召回调整,重新选派。
第二,要舒心:
组织部门要建立关怀机制,根据实际需求,开展菜单式专题培训,传授开展群众工作、农村工作和扶贫工作的方式方法,帮助第一书记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乡镇党委要确定专人负责,班子成员要与第一书记建立“一对一”帮带机制,帮助其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传授农村工作经验。同时,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掌握第一书记在村工作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共同讨论解决。
第三,要安心:
派出单位要夯实第一书记的后勤保障,定期安排体检,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生活用品,落实生活、交通、通讯补贴和每年不低于1万元工作经费及扶贫资金专项帮扶经费,确保安心在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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