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委8号),设立盐城市财政局,为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其合署办公。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标签:盐城市,简介,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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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委8号),设立盐城市财政局,为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其合署办公。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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