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女兵公告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和全省实际,今冬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女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为全日制普遍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以下分别简称大学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和普高生)。其中,为上海世博会举办征集的女兵为大学毕业生、在校大学生。符合条件的革命烈士子女和同胞姐妹、现役干部子女优先征集。
二、征集年龄。普高生为17∽19岁,在校大学生年龄为17∽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
三、身体条件。身高:160CM以上;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大学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为左眼祼视4.5、左眼裸视4.6以上,普高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7以上。为上海世博会举办征集女兵身高要求162CM以上,形象气质较好。
四、报名办法。符合基本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到高校武装部或高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其他符合条件的应征青年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如符合条件,县(市、区)征兵办公室不予报名的,可直接到辖该县的市征兵办公室报名,再不予报名的直接到省征兵办公室报名。报名时,大学毕业生需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书(有学位证书的一并带上)、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或《应届毕业生预证对象登记表》;在校大学生需携带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或高校录取通知书、高校学生证、所在高校开具的就读证明;普高生需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分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参加高考的还需携带高考准考证及考分。优先征集对象携带相关证明。
五、报名时间。应征女青年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10月25日8时至31日17时,逾期不再补报。
六、素质评定。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女兵征集工作试行办法》规定的分值,进行素质评定,将身体素质评定、学历评定、面试考查三项分数和政治面貌、年龄加分相加,为该青年素质综合评定分数。优先征集对象不参加素质综合评定。
具体分值是:身体素质评定:体检合格人员基础分为7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分。身高合格值为160厘米,每增加1厘米加1分,最多加15分;视力合格值大学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6,高中毕业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7,每眼每增加0.1加1分,最多加15分;体重标准值为身高(CM)减去110,每增加或减少1公斤减去1分,最多减15分。学历评定:普高生50分,高职(专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211工程重点高校本科生分别为70分、85分、100分。在校大学在原分值上减15分。年龄加分:22岁加10分、21岁加20分,17∽20岁加30分。23∽24岁不加分也不减分。政治面貌加分:中国共产党员加15分(含预备党员,批准入党时间截止到2009年7月31日前,由批准其入党的单位组织部门出具证明)。面试考查:由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对应征女青年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才艺专长等方面进行考查评定。
七:征集程序。应征女青年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省、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依据《女兵征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的方法程序组织实施。《细则》详见浙江在线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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