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梦鸽家法律顾问兰和律师在微博、微信上发布了梦鸽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书,申请法院公开审理李某涉强奸案。(新京报)
为了使案件得到客观公正的审理,还原事实真相,作为被告人李某的监护人,现恳请公开审理,让案件所有证据、事实和办案经过透明公开,切实接受法律、公众和舆论检阅。坦白说,这样的申请书,看似情真意切、凌然正气,但熟悉法律的人恐怕都不难看出,这样的申请书,毫无实际意义。
一方面,本案不仅涉及李天一这样的未成年人犯罪,也涉及性侵犯这样的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根据相关法律,是一律不公开审理。易言之,无论梦鸽申请与否,法院都只能选择不公开审理。另一方面,梦鸽恐并非真实姓名,在一份真实的法律文书上,签署并不存在的姓名,可谓毫无法律作用。
明知毫无意义,梦鸽为何还要发出这样的申请?在笔者看来,无非有以下几种原因。
其一、梦鸽们不堪承受舆论压力,李天一案自案发至今,李家人在台前幕后,不断推出各种劲爆话题,笔者不愿猜测他们的动机。但明显的是,舆论的强烈反应,显然出于他们的意料之外,也让他们难以承受。如今,选择这样的申请,既可以暂时先退出舆论漩涡,也可以以退为进,静观其变,再图后手。
其二、主动申请案件公开审理,是为了同当下的舆论焦点针锋相对,即当下舆论集中于李家试图干涉司法、影响案件公正审理之论点。毫无疑问,这算是一张悲情牌。试图用李家不惧公开审理,影响公众、影响舆论。
其三、挟天子以令诸侯。众所周知,在李天一案中,还有其他的四位犯罪嫌疑人。但案件发生至今,始终只有李天一、李家出现在舆论的风口浪尖,另外的四人、四家似乎已消失,枪打出头鸟,这对李家显然不利。更有意思的是,最近,媒体隐约透露了一些其他嫌疑人的消息,彼此间的分歧,显然也对李家不利。因此,在这样的关口,梦鸽申请公开审理此案,无疑是想给另外的几名犯罪嫌疑人及其家人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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