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质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一、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基本情况
四川省的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由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国土资源厅)、21个市(州)级监测站(分别各相关市(州)国土资源局)和60个县级监测站(分别各相关县(市)国土资源局)组成,从业人员共计43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76人(高级职称者20人,中级职称者45人,初级职称者111人),其他人员156人。但新成立的29个县级监测站目前还未配备从业人员(表1)。
从左至右:副站长李勇、党委副书记屈超锦、站长兼党委书记李云贵、总工程师肖智林
表1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及队伍现状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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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建于1959年,以地下水观测为主。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一直由四川省地矿局成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代管,直到2000年11月9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和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联合下文(川国土资发〔2000〕131号和川地勘发〔2000〕108号),将总站正式划入省国土资源厅。2001年5月23日,省编办〔2001〕64号文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明确将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划归省国土资源厅管理,为省国土资源厅直属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在川国土资函〔2001〕214号文“关于明确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职能、内设机构的意见”中明确总站属公益性和基础性的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全省地质环境(包括地质灾害、地下水、地质遗迹等)的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面向社会,为省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服务,并对市(州)地质环境监测站进行业务指导。
各市级监测站和县级监测站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地质环境监测网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进行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以及市级和县级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调查和综合研究。
二、监测网点建设情况
目前,四川省主要在地下水环境、地质灾害等方面开展监测工作。
四川省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始于20世纪50年代,现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的地下水监测区范围包括成都平原主体部分、重要城镇成都市城区及近郊和德阳市城区及近郊,控制面积分别为6473km2、300km2和80km2,总面积6853km2(表2)。监测内容主要包括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地下水水位、水温和水质的动态特征及变化情况,以及因地下水不合理开发利用引发的环境地质问题。各级监测点均为每10日观测1次,水温观测与水位观测同时进行,并同时观测记录气温,河水位观测与地下水位同时同精度进行。水质监测在枯、丰水期各取1次水样进行分析,除对全区地下水进行一般性控制外,还在区内主要污染源附近布设了监测取样点。水质化验分析内容除一般理化性质指标外,还包括部分毒理学指标等。各种监测资料取得后,及时进行室内整理、检查校核和数据库录入,年终由技术人员对全部观测资料和化验分析资料进行系统的综合分析,最后编制地下水环境监测年度报告。
表2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地下水监测情况一览表
注:成都、德阳两城市重点监测区位于成都平原内。
四川省地质灾害监测网点主要分布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包括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点和缓变性地质灾害监测点两类,由专业监测点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构成。
目前,全省专业监测主要集中在重大工程治理点勘查、设计、施工阶段及施工后期效果监测阶段进行。监测内容以地表位移、深部位移和雨量监测等为主。另外,总站现承担华蓥山地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项目,项目始于2008年,计划至2010年分3年完成。
截至2008年,群测群防点共计14167个,其中突发性灾害点13958,缓变性灾害点209个,包括滑坡7608处,崩塌2885处,泥石流1565处,不稳定斜坡1722处,其他387处,监测方式以简易监测、宏观巡视为主,“5.12”汶川地震后,全省逐步安装了一些滑坡伸缩仪、裂缝报警器等监测预警设备,进一步提高了群测群防监测预警水平。
三、监测装(设)备配备现状
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设备主要包括:越野车4辆;地下水简易监测设备;地质灾害监测设备43套(全站仪1套,手持GPS 36套,另外由总站代为管理的设备有泥石流次声预警器4台、钻孔测斜仪1套、SWS型多波列数字图像工程勘查与工程检测仪1套);以及其他相关数据处理、绘图和办公等设备。
四、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和远程应急会商系统建设
为满足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会商的需求,2005年,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专门建立了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会商室。在此基础上,2008年3月始开展了基于卫星通讯的突发性地质灾害远程应急会商系统建设工作。目前正处于安装调试阶段。
(二)地质环境信息网建设
四川省地质环境信息网自2002年开通至今,一直安全运行,每年年均发布信息350条。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启动以来,预警预报结果均通过网站对全社会发布,扩大了受众面、提高了发布质量,确保了及时发布。除此以外,网站还为宣传地质环境政策法规,普及地质环境信息知识,树立政府形象、扩大社会影响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会商室
(三)地质环境数据库建设和数据管理
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在国土资源部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下,已经建成了地下水动态监测管理数据库、1:10万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数据库、1:5万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与区划数据库、1:50万环境地质数据库、县(市)地质灾害搬迁数据、1:5万四川省丘陵区红层找水数据库、1:20万水文地质空间数据库、1:50万水文地质空间数据库等数据库系统。其中全省的1:5万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与区划数据库正在建设中。
四川地质环境信息网
五、主要监测成果和服务
自2002年,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与省气象局联合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试点工作。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与四川省气象局、省气象台于2003年6月24日联合发布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通过电视、广播、网络、传真、电话等多种传媒形式向社会发布。
至2008年,四川省气象预警预报共计成功预报665次,避免人员伤亡34279人,避免经济损失近4.3亿元(表3)。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及时提供地质灾害预防信息,为制订防灾与国土整治、社会发展与建设规划,以及为地质环境的监督管理提供宏观依据,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表3四川省2001~2008年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成功范例统计
2008年度,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的地下水监测范围内共完成水位、水温观测2772次。其中,地下水水位、水温监测2448次,地表水水位、水温监测324次;采取全分析和污水分析样92件。同时,每年还编制提交了成都平原、成都市、德阳市3个地区的上一年度《地下水水情通报》、本年度《地下水水情预报》、上一年度《地下水环境年报》和本年度《地下水水情半年报》。
六、法制建设
1.《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999年8月14日四川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通过,1999年8月14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0号公布,并于公布之日起执行。“条例”共分7章,分别对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内容、要求进行了规定,同时也对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是四川省第一部关于地质环境管理方面的法规。
2.《四川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8年3月20日四川省政府第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以川府函〔2008〕75号文下发,于5月1日执行。《办法》共17条,其中明确了履行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义务的责任主体为采矿权人,明确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是指采矿权人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而缴纳的保证资金,同时,《办法》中还对“保证金”性质、收取标准、管理返还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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