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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7 23:10:51 编辑:join 浏览量: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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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你前男友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名义登记公司,应该由他承担法律责任,你不会负任何法律责任。但是为了避免麻烦,你可以跟他协商把你的名义股东去掉,实在不行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确认你不是该公司的股东。如有不明白的请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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