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警方通报称,犯罪嫌疑人阎永波,男,1960年生,系大连本地人。其在家中排行老三,无犯罪前科,无工作,无生活来源。该人性格孤僻内向,几乎没有朋友,家庭关系并不和睦。
1999年,阎曾出国到美国劳务,2008年回国,此后待业在家,与父亲同住在父亲的一处老房子里,仅靠积蓄、父亲的养老金和亲属的救济生活。
阎永波称,在美国时他得知父亲曾将房屋留给其大哥(系女性死者阎某的父亲,已离世),便怀恨在心,回国后一直因房产一事与家族人员发生纠纷。
通报称,警方调查发现,女性死者阎某系阎永波侄女,他们家庭条件优越,并未占有过老父亲的房产,家族也曾多次召开家庭会议,明确父亲的房屋留给阎永波,但要求阎永波做好老父亲的赡养工作。
因阎永波常年不回家,并未尽到瞻养义务,导致亲属不满。阎某作为家族中,条件较好的晚辈,得知一些情况后经常照顾其爷爷。由于工作繁忙,司机雷某便经常跑腿送些东西过去。因此阎永波与被害人雷某也互相认识。
阎永波认为,与其父相处不好的原因,是因为大嫂和阎某在中间挑拨父子关系。端午节前,阎某因无法电话联系到爷爷,便回到爷爷家中,发现爷爷已重病不起,便及时送医。因为此事,阎某曾埋怨过阎永波,阎永波对阎某怨很陡升,并寻机于7月23日制造了枪击惨案。
因为想 所以就杀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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