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那度胺胶囊的服用方法:
1、可与食物同服也可空腹服用。
2、于每天大致相同的时间服用。
3、服药前,可先喝一口水湿润咽喉部,避免药物粘到口腔或食管壁上。
4、坐位或站立,用200ml温开水送服。
服药后不可立即躺卧,活动一段时间才可躺下。
来那度胺胶囊的服用剂量:
1、口服,每天一次。
2、推荐起始剂量为25mg。在每个重复28天周期里的第1-21天,每日口服本品25mg,直至疾病进展。
地塞米松的推荐剂量为在每28天治疗周期的第1、
8、15和22天口服40mg地塞米松。
处方医生应根据患者的肾功能状况谨慎选择本品的起始剂量和随后的剂量调整:
(1)肾功能正常至轻度肾功能不全 (肌酐清除率≥60mL/min):每28天周期第1-21天,25mg/日。
(2)重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mL/min,不需要透析):每28天周期,隔日(即
1、3、5、7、9、11、13、15、17、19和21天)15mg/日,治疗3周.
(3)重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mL/min,需要透析)终末期肾病(ESRD):每28天周期第1-21天,5mg/日。
透析治疗当日,应透析结束后口服。
3、每日用药的患者在治疗期间和重新开始治疗时推荐的剂量调整:在发生3级或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时,或发生经判定与来那度胺相关的其它3级或4级毒性时推荐的调整剂量总结如下:起始剂量第1-21天,25mg/天;剂量下调水平-
1,第1-21天,20mg/天;剂量下调水平-
2,第1-21天,15mg/天;剂量下调水平-
3,第1-21天,10mg/天;剂量下调水平-
4,第1-21天,5mg/天。
4、血小板减少时的推荐剂量调整:血小板计数第一次降至<25×10^9/L时:暂停本品治疗,直至血小板计数恢复到≥25×10^9/L;恢复到≥25×10^9/L时:在下一周期恢复治疗时,可按剂量下调水平-1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5、中性粒细胞减少时的推荐剂量调整:
(1)首次降至<0.5×10^9/L时,暂停本品治疗,每周检查一次全血细胞计数;
(2)恢复到≥0.5×10^9/L且中性粒细胞减少为唯一观察到的毒性时,如果该事件发生在某治疗周期前15天并已得到了改善,则在本品停用7天后,即可按起始剂量重新开始本品每日一次的治疗。
如果该事件发生在某治疗周期中的第15天之后,则至少在该28天周期中余下的日期内暂停给药;
(3)恢复到≥0.5×10^9/L,但除中性粒细胞减少外还观察到了其它剂量依赖性血液学毒性时:可以按剂量下调水平-1重新开始本品每日一次的治疗;
(4)此后每当降至<0.5×10^9/L时:暂停本品治疗;
(5)恢复到≥0.5×10^9/L:可以按下一个更低剂量水平(剂量下调水平-1、-2或-3)重新开始本品每日一次的治疗。
每日一次的给药剂量不得低于5mg。
6、在治疗(首个周期第1天)前即有中度或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如果其肌酐清除率在治疗期间有改善,则可适当增加本品剂量,依据医生的判断,可将剂量上调至适当的水平。
7、尚未在肝功能不全患者中对本品进行正式的研究,对这一人群暂无特殊的剂量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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