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检时间表主要是根据孕周的变化做相应的检查,从妊娠12周前确定妊娠开始,需进行产前检查。正常妊娠孕期检查保证5~8次,如果属于高危孕妇需要酌情增加复查次数。具体检查时间如下:
1.第一次产检:时间一般是在孕12周,抽血检查孕妇各项生化指标,检查肝肾功能、甲状腺功能等,通过血hCG、孕酮数值,判断有无胎停育、先兆流产的可能,同时进行B超检查确定宫内孕;
2.第二次产检:在孕13~16周抽血唐氏筛查,主要是检查胎儿的染色体有无异常;
3.第三次产检:在孕第17~20周超声波检查,检查胎儿的外观发育是否正常有;
4.第四次产检:在孕第21~24周做糖尿病筛查、四维彩超排畸检查;
5.第五次产检:在孕第25~28周,检查有无传染病;
6.第六次产检:在孕第29~32周,产科超声、血尿常规检查;
7.第七次产检:在孕33~35周,检查时间会缩短,34周后每周产检一次,并进行胎心监测检查及测量血压。
标签:孕检,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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