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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怎么计算呢?

2024-11-06 08:58:48 编辑:join 浏览量:576

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怎么计算呢?

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简称城建税)、教育税附加及相关地方附加费(如防洪费,堤坝费,地方教育费附加或河道维护费)。

销售产品税金及附加的计算方法是:

1、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时:

增值税税额=含税收入/1.03*3%

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2、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时:

增值税税额=含税收入/1.17*17%

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扩展资料:

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审计程序

1、根据审定的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规定的税率计算本年度应纳的营业税额;

2、根据审定的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本年度应纳的消费税额;

3、根据审定的应纳资源税产品的课税数量,按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本年度应纳资源税额;

4、检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算是否正确;

4、验明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是否已在损益表上恰当披露。

参考资料来源:

1、销售税金及附加的计算公式为(销项税-进项税)×10%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收入/1+17% 。

进项税额=购入商品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以及支付的运费发票上的运费乘以7%。

还有的农产品收购发票金额*13%等。

2、一般情况下:计入销售税金及附加的有以下三项:

城建税=缴纳的增值税*7%

教育费附加=缴纳的增值税*3%

地方教育附加=缴纳的增值税*2%

扩展资料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会计分录

1、先计提的账务处理: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贷:银行存款

3、印花税缴纳: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参考资料:

一、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计提方法

一般纳税人计提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是这样的:

1、首先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

2、即用销项税额一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本期应纳增值税额

3、再计算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具体包括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4、本期应交城建税=本期应交增值税*7%

5、本期应交教育费附加=本期应交增值税*3%

上述数加起来为销售税金及附加,对应的科目是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

二、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计算方法

1、销售税金及附加计征基础是三个税种:营业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2、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简称城建税)、教育税附加及相关地方附加费(如防洪费,堤坝费,地方教育费附加或河道维护费)。

3、税率:城市建设维护税,市区7%或城镇5%(税务局主管所核定);

4、教育费附加3%;

5、地方附加税费通常为1%,比如河道维护费。

扩展资料:

1、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已取消)、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2、填报此项指标时应注意,实行新税制后,会计上规定应交增值税不再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无论是一般纳税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企业均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单独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属于附加税,是按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相加的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根据财会22号文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4、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5、2016年5月1日之前是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2016年5月1日之后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

参考资料:

销售产品计算税金的方法是:

1、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时:

税额=含税收入/1.17*17%。会计分录是: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如果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时:

税额=含税收入/1.03*3%。会计分录是: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扩展资料:

1、产品(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是指应由销售产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负担的销售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包括营业费、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本科目核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具体实行时分区域的差别比例税率,即按纳税人所在城市、县城或镇等不同的行政区域分别规定不同的比例税率。具体规定为: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辖镇(区级镇),县城、县辖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辖镇的,税率为1%。

(4)纳税人在外地发生缴纳增镇税、消费税、营业税的,按纳税发生地的适用税率计征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征收率(注意不是税率):根据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的精神,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三税”税额的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三税”税额。

2、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与应交税金的区别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1)“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核算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当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附加费、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

这里,所指的负担的税金是指销售过程中企业应负担的税金(不包括增值税)。销售过程以外应负担的税金,根据不同的情况,计入管理费用、在建工程、存货等科目。

(2)“应交税金”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核算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包括除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及其他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以外的各种税金。

举一个例子,或许能够帮助你的理解。“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与“应交税金”的关系,相当于“原材料”和“应付帐款”之间的关系。审计程序" title='1'>

参考资料来源:

标签:商品销售,税金,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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