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一般性建筑的耐久年限为50年到100年。需要从规划设计、建筑质量和实际使用三方面进行评估。
由于规范标准体系跟不上建设速度,很多建筑工人甚至来不及学习建筑常识,就从“稻田”直接上了脚手架。加上技术和资金方面的原因,建筑工程质量很难得到保证。
此外,考虑到建筑成本,当时一些结构应该采用钢筋和水泥的地方或减少或取消,甚至以泥浆代替水泥砂浆使用,也会严重影响房屋质量和使用寿命。
除了规划设计和建筑质量以外,建筑寿命长短很重要的一方面,取决于住户的态度和方式,即人们能不能呵护已经使用一定年限的“老楼”。在我国,破墙开店、野蛮装修屡见不鲜,为日后房屋坍塌埋下隐患。浙江中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建筑师吴正群指出,砖混结构是一种“免疫力”很低的结构,往往看起来很强壮,但内里已经千疮百孔。“哪怕把打掉的墙再重新填回去,也虚不受补,因为结构性的伤害是不可逆的。”
目前我国所有居民楼建设都是有全程工程资料的,这些资料会保存国家档案馆,保存30年之久,从基础考察,到设计,到施工,到竣工,到交付使用,每一步都有详细的工程资料,一旦出了事故,就会追查档案资料,把当时参与建设的,施工方或者建设方,还有监理方,设计方等当时负责这个项目的负责人都会被控制起来,通过工程资料追查事故发生的原因。
具体责任只能通过事故原因调查清楚才能确认。
对于这个问题,最好的证明就是找到之前的案例。
记者以2012年12月宁波市徐戎三村房屋倒塌事件和2014年4月宁波市奉化居敬小区房屋倒塌事件为例,分析倒塌事件处理脉络。
在2014年房屋倒塌案件中,居民首先得到了一笔安置款。
坍塌的居敬小区第29幢居民楼大概有15户居民。从4月4日倒楼之后,锦屏街道办事处就向29幢的住户发放了3000元的慰问金和人均每天150元共20天的临时过渡补助费,考虑到这些住户缺少生活必需品,从4月6日开始,每户再补助5000元,同时为妥善解决29幢住户过渡房安置的问题,奉化市政府和锦屏街道办事处当天商定,安置费按每月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发放,时间暂定为1年,这个发放标准曾一度引起当地居民争议。
算起来,如果一户80平方米的房屋,住着三口之家,居民共计得到了临时补贴36200元。
这个方案标准不是针对这次倒楼事故出台的,而是当地政府对危房解危一直都用这种办法。
当然了,这些都只是暂时的补贴,对于倒塌的房屋居民们能否得到赔偿呢?
在2012年徐戎三村倒塌案中居民的确得到了赔偿,而相关责任人也得到了惩处。不过,等待处理结果是个漫长的过程,事件发生7个月后居民得到了由政府垫付的房屋赔偿,赔偿标准参照周边房价13826元/平方米统一的补偿基准价,装修、家电等另外核算。
以一户68.85平方米的房子为例:房子建造时间为1990年,地段为二级,估价时点为2012年12月16日。房子能获得的补偿为970959元,外加装修补助43600元,房租过渡补助8262元,货币安置补助175000元,契税补助15218元,合计为1213039元。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居民放在家中的贵重物品很难得到赔偿。例如一户居民花费2.6万元购置的按摩床并没有得到赔偿。也有很多居民对赔偿结果不满意。
除了赔偿经济损失以外,一些相关机构的负责人也受到了处罚。
“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耐久年限为100年以上,一般性建筑耐久年限为50年至100年,这个期限就是通常我们理解的建筑物合理使用寿命,只要是在寿命周期内出了问题,必然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总体责任应该由开发商或售楼单位负责,商品房就是产品,应由成产该产品的单位负责,具体是参与建设的设计方、施工方、材料供应、勘探、还是监理负什么责任,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政府主管部门对房屋设计、建设、施工行业准入、资质审查等有监管职能。对老旧房屋进行安全排查后,如果能够明确房屋存在的问题是由开发、设计、施工不当造成,则房屋的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方面对房屋承担赔偿、修缮等责任。应该明确的是,并不是开发商将房子交到住户手上就完成任务了,建筑的设计方、施工方、开发商等对建筑质量在使用年限范围内负有终身责任。一旦在设计使用年限期间出现质量问题,相关责任方有修缮、赔偿等义务,严重的还要负刑事责任。“业主可以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住宅进行鉴定。明确房屋质量安全责任后,是设计方面的问题找设计方,是施工的问题找施工方,是开发商的问题找开发商。”
居民楼倒塌谁应负责任?如果简单用一句话回答,那就是应当由造成居民楼倒塌的责任人承担责任。
居民楼在使用寿命期,或者说设计寿命期内倒塌,其原因可能是单因素造成的,也可能是多因素造成的。一般情况下,多因素造成建筑物倒塌的比较多。
造成建筑物倒塌原因,总得说不外乎两种原因。一个是内因,也就是建筑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另一个就是外因造成的。对于一个具体倒塌的建筑物而言,可能是内因造成的,也可能是外因造成的,或者既有内因原因,又有外因的原因。
造成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内因,又是会涉及多个方面。例如,地质勘探问题,建筑设计问题,施工质量问题,竣工验收问题等。
造成建筑物倒塌的外因也可能涉及多方面。例如,该建筑地下施工,修地铁,或者给排水管道漏水,影响建筑物地基下沉。或者附近建筑物与倒塌建筑的地基高度相差太大。或者建筑物受到外力的冲击,如被飞机撞击。
所以说,在建筑物即居民楼倒塌的原因查清楚之前,是无法回答谁应当为居民楼的倒塌负责任的。只有事故调查结束,认定了造成居民楼倒塌的原因之后,才能依法确定责任人和不同责任人的责任大小。
房屋倒塌事故调查结果决定到底找谁,如果设计图纸审批没有问题,注册结构工程师设计的图纸符合设计规范这与设计没关系了。开发建设单位非法招标,委托无资质施工单位,开发单位将负连带责任,如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那么该项目注册建造师要受追责甚至坐牢,并由该施工单位负责。如果以上三种情况都不是那么这就是房屋使用寿命到期了,或者是正常的建筑物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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