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具体分析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发生社会危险性,有逮捕必要的,可以逮捕。在案件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在法院审理阶段,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也就是说必须要有逮捕令和公安机关执行人员的证件才能实施逮捕。 在任何时候都不可以用刑,这与是否逮捕是无关的。
标签:...,非经,人民检察院
版权声明:文章由 百问十五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baiwen15.com/life/2687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