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可以进行和解。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下,拘役或者是管制。
刑诉讼法规定,轻伤害案准许双方和解。
轻伤害案件是指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且属初犯、偶犯,社会影响不大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认罪并确有悔改表现,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或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赔偿的案件,被害人要求或者同意不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如果不能达成调解协议,公安机关将案件送达检察院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轻伤害案件之日起3日内,审查是否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符合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调解。人民法院在送达起诉书副本和收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民事起诉书的同时,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处理时应作为情节予以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节录)
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你好!关于刑事这一块,如果法医鉴定结果为轻伤以上,则你父亲可能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犯罪,关于行政这一块,如果仅仅是轻微伤,或者连轻微伤都评不上,则你父亲最多构成行政违法,可能要被行政处罚,即罚款,或者被15日以下拘留。关于民事这一块,如果构成伤害,应承担医药费等赔偿责任,就这个问题,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于你们自身所遭受的损失,也可以向对方主张。此复!
一般不会刑事处罚的
应该属于轻微伤,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吧 一般不会刑事处罚的
刑事就是拘留了,最长37天~~民事要通过法院了,你们也可以找关系或是律师~~~赔偿也不会是5万!
标签:致人,轻伤,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