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监护人证明首先应当先说明被监护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其次在说明其亲生父母和其父母是否建在,已婚的还需要说明其配偶,最后在说明其指定监护人。监护人证明通常是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并由当地的派出所加盖印章。
一、指定监护人证明怎么写
监护人证明书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 的法定监护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二、监护人证明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
办理监护人证明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如下:
1、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如已经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供)、户口本;
2、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中国国内申请人提供: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军官证或中国护照)、户口本
港、澳、台同胞提供:身份证、回乡证(或台胞证),原国内居民提供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外国人提供:护照(原为中国公民的,需提供入籍纸、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三、监护人证明需要在哪个部门开具
国内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监护中常涉及相关事项有:监护人、监护权、监护人顺序、监护人的职责、监护人委托书、监护人委托书等。
监护人证明材料可由户籍所在村委会出具,但一定要加盖当地派出所的章。或者也可以直接让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加盖章。也就是说,在判断和证明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身份时,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才有法律效力,村委会并不具备核查未成年人监护人身份的条件。因此监护证明需要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才生效。
以上就是指定监护人证明怎么写的介绍。小编提醒的是,监护人其责任是非常重要的,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进行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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