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不想要的东西或者不想干事情,也不要强加给人家
出自《论语。卫灵公篇第十五》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意义:自己不想要的东西不想做的事,不要强加给人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作为孔子一以贯之的思想核心的重要性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圣经》中的黄金法则:你希望别人怎么对待你,你就怎么对待别人(马太福音:7-12)。一个是从负面角度着手,劝戒人们不要做坏事,一个是从正面角度着手,劝戒人们要做好事,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原意是“自己不想要的东西,不要施加给人家”。这本来不错,因为它体现了儒家思想体系中极有价值的一个闪光点;然而我们联系现实生活,就可以发现一大帮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话题相关的问题:其一,“己之所欲,不施于人”。如一般人对金钱的积累,却不肯轻易给人。其二,“己所不欲,即施之于人”。如这篮桔子不好吃,给你吃吧。其三,“己之所欲,强施于人”。如这件黑衣服很好,你一定得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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