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此次事故的责任主要在施工方,但是此次事故的发生也掺杂了各方面的因素。
其次,相关部门的的监管检查工作也做得不到位。一项工程的启动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因此这项垃圾工程的出现,相关部门也脱不了干系。如果只是工作不到位还能改,但是若涉及内部人员的腐败问题那就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了。这也是各项工程中一个值得引起重视的环节,因此相关部门也要认真反思自身的问题并引起重视。
最后,我认为后期的检查和定期的维修也没有做到位,间接造成了此次事故的发生。这些公共设施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如果后期没有及时检查和定期维修,万一出现问题,将会危机群众的生命安全。就此次事故来说,如果早发现早维修也就不会造成今天的事故了。因此地方管理人员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总之,事故既然已经发生了,此时再去追究哪一方的责任意义也不大。值得庆幸的是在此次事故中路过的行人并没有生命危险,同时感谢这场雨让所存在的问题暴露了出来。在这一项工程链中的各方都应该认真反思自己存在的问题,只有做到各司其职,保证部门人员的廉洁性才能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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