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院士的基本条件:
参评院士,有严格的程序要求和实质要求,体现出对候选人的公正和公平。具体地说,参评工程院士的三个参评条件。
首先,更加充分详尽的信息公开。这和国外公职人员需要公开申报财产是一样的道理,公职人员参评院士,同样应该更加充分地向公众公示其相关信息,包括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具体作为、成绩,有无利用职权为个人获得科研成果、争取参评提供方便的行为等,以接受公众更加严格的检验,防止以权谋私。
其次,必要的名额限制。这和人大代表中应该合理限制官员代表比例、均衡分布代表名额是一样的道理,央企老总、政府官员和大学校长等公职人员参评院士,应该有一个限定的比例,防止工程院院士成为老总和官员的“俱乐部”。
再次,专业科技人员优先评选的原则。在具体参评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其他不具备公职身份、专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参评人员获评,央企老总、政府官员和大学校长等公职人员应该“后天下之乐而乐”,这样才更显公允。这也更有利于减少工程院院士中的“官学两栖”现象,使之成为更加专业、纯粹的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最高荣誉性、咨询性学术机构。中国工程院要对国家重要工程科学与技术问题开展战略研究,提供决策咨询,致力于促进工程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因此,院士中若老总、官员太多,就很容易导致垄断利益、部门利益影响正常的科学与技术研究的问题。所以,对老总官员们参评院士增加上述三个条件,不仅是公平公正起见,也是维护正常的科研学术秩序、保障国家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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