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管癌一经确诊,如无明显的远处转移,在其全身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应进行外科手术治疗。必须的治疗原则有:
一、肿瘤比较局限的患者,应尽可能彻底切除肿瘤,以达到根治性切除的目的。
食管上下切缘距肿瘤边缘应5厘米以上。
二、经手术探查,证实肿瘤有明显外倾,并有骨骼和淋巴结转移,进行根治性手术也不可能的情况下,要争取试试估计性肿瘤切除术,以达到改善患者术后生活质量和延长生命的目的。
术后不宜放疗化疗和生物治疗,进行估计性肿瘤切除术时,应避免切开或切碎肿瘤组织,以预防医源性肿瘤播散转移,尽可能减少肿瘤组织残留在患者体内。
三、肿瘤已明显侵犯周围器官和组织,成冰冻状态。
确定肿瘤不能切除时,应根据患者扩散的程度、全身状况及术中探查所见,考虑实施简装手术手术或中止手术,简装手术有食管癌胃吻合术。
四、如患者一般情况较差,不能行手术治疗,则根据患者一般情况采用放射疗法、化学疗法相结合的综合治疗,以是病人症状缓解,延长存活期。
标签:食管癌,治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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