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是为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而制定的办法。
合格评定
在国家质检总局举行的前一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有一门没有通过(包括缺考)的考生,当次次考试可以只报考未通过的一门,已经通过的科目,在当次考试中成绩有效。
考试科目
基础知识;检验鉴定;检验检测;检品知识。
考试大纲
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公告
为适应进出口商品检验活动发展的需要,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进行了调整,并对考试大纲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予以公布。
附件: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附件:
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
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
一、基础知识科目
基础知识科目是与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相关的贸易和法律基础知识,包括国际贸易实务的基本内容、商品学的主要基础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
(一)国际贸易实务基本知识。
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贸易买卖合同;国际贸易货物运输。
(二)商品学基本知识。
商品;商品学;商品质量;商品质量管理;商品标准;商品目录;商品编码;HS编码制度。
(三)检验鉴定业务法律法规。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合同法律制度;海商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标准化法律制度;计量法律制度。
二、检验检测科目
检验检测科目主要包括概率与数理统计、进出口商品学、标准化、计量学理论及实验室检验与质量控制等基本内容。
(一)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体制;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概况;技术法规;基本工作程序。
(二)概率论基本知识;数理统计;标准化;标准;计量学。
(三)产品质量及质量检验;抽样检验;四大类商品检验。
(四)检测数据处理及检测质量控制:误差及测量不确定度;有效数字;数据处理与分析判定;提高分析结果准确度的方法;检测质量控制技术。
(五)实验室质量控制。
三、检验鉴定科目
检验鉴定科目主要包括数重量鉴定、残损鉴定、价值鉴定和出入境运载工具(主要是船舶和集装箱)的装运技术条件鉴定等内容。
(一)数重量鉴定。
计重基础:国际单位制、常用英制单位与SI单位;罗马数字的记数方法和组数规则;检定与校准;常用计具器具;误差;有效数字。
衡器计重的概念;质量计量;衡器产品;砝码;杠杆平衡原理;电子秤;常用衡器的检定;含水率、回潮率、公量及含杂率的计算方法;衡重结果的尾数及其他常见问题的处理。
水尺计重、容量计重、流量计计重的基本原理与基础知识。
货载衡量的概念、作用及基础知识;丈量的基本方法;尺码计算与尾数处理方法。
(二)残损鉴定与价值鉴定。
残损鉴定的概念、依据、原则及基本做法;保险公估的基础知识、原则及基本做法。
价值鉴定基础知识;机器设备价值鉴定、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装船前检验、海关估价及司法鉴定的基础知识、方法及要求。
(三)其他鉴定。
装运技术条件鉴定:船舱适载检验;集装箱基础知识;集装箱适载检验;监装监卸;积载鉴定。
运载工具的承退租鉴定。
四、检品知识科目
检品知识科目主要包括服装服饰产品从原材料到成品加工的基础知识以及国内外针对服装服饰产品的技术法规的强制性要求和服装服饰常用中、英、日词汇等内容。
(一)纺织服装的基础知识。
分类方法;梭织服装、针织服装和毛针织服装加工。
(二)纺织服装材料检验。
服装用织物的检验;服装用辅料。
(三)服装的外观质量检验。
服装外观检验;常见的缺陷和国内外服装检验标准。
(四)纺织服装的内在质量检验。
常规检验项目;纺织品检验;安全卫生项目检验;国内外标准及法规;中国强制性标准和国外主要技术法规或要求;国内外儿童服装上安全项目要求。
(五)鞋类产品基础知识及鞋类品质检验
(六)服装成品、服装设计、服装面辅料和检验检测项目中主要名词的中文、英文和日文的表示。
报考时间
编辑
第一次:三月中旬开始至四月初报名;五月底考试。
第二次:九月底至十月中报名;十二月初参加考试。(具体时间请参考国家质检总局安排)
网上报考地址:中国检验检疫服务网。
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七月中旬或一月登陆 中国检验检疫服务网 查询第一次或第二次考试成绩。
证书发放
考试合格的人员可于成绩公布一个月后向报考地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领取《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领取证书请出示毕业证书(或在校就读证明)和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官证或港、澳、台返乡证)原件,如出现证件不符的情况,不予颁发《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标签:资格考试,商品检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