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游客近日在云南摔碎标价30万玉镯、当场晕倒的事件又出现新情况。昨天,事发商城姐告玉城发布公告称,当事人目前不知所踪,电话失联,希望她能正面协商解决问题。
6月30日,事发商城姐告玉城通过其官方公众号称:到目前为止,这位女士不知所踪,电话失联,导致事情一拖再拖。希望她能出面正面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她对之前的评估报告存在质疑,可以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同时,可以找一家双方都认可、具有说服力的第三方权威评估机构,重新作出评估,希望此事能有个正能量的结局。
那么是不是跑路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呢?作为商家又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救济呢?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第三条途径是,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同时,《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因此,希望该女士能正确面对问题,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跑路并不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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