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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一对情侣分手,女方以流产为由拒绝退还彩礼,男方是否有权这么做?

2024-09-20 01:58:20 编辑:join 浏览量:636

黑龙江一对情侣分手,女方以流产为由拒绝退还彩礼,男方是否有权这么做?

一情侣分手,男女方与引流为由拒绝的退还彩礼,男方没有权利这么做。

男方有权要求女方归还彩礼,曾有相似案例,法院不支持女方此做法,法院后判女方归还彩礼。

如果并没有形成事实的那种长久的婚姻关系的话,男方是有权利通过打官司要回自己的彩礼的。

由于当时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还不属于夫妻,所以分手后男方确实有权利要求对方退还彩礼。而女方以流产为由,拒绝退还彩礼,需要根据情况而定。如果是由于男方存在过错导致女方流产,那么女方肯定可以主张要求精神赔偿。不过此案件中,女方并非意外流产,而是双方商讨之后去做了流产手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所以她确实应该把彩礼退回去了。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2019年,女子小燕来到外地打工,并在这期间认识了男友小李,两人交往了一段时间,小燕怀孕了。到了这个地步,双方家庭便开始商讨结婚事宜。小燕觉得结婚只有一次,希望小李能够为自己举办一场比较隆重的婚礼,并且提出20万彩礼。小李通过银行转账先给小燕转了10万元彩礼,后来觉得两人都还年轻,不应该那么早要孩子,希望小燕去做人流手术,然后才会把剩下的10万元彩礼转给对方。做完手术后,小燕并没有拿到剩下10万元彩礼,一年后小李父亲因病去世,家庭遭遇了变故。

这时小燕仍然要求小李买车买房,双方因各种事情无法达成共同认知,最终分手。分手后,小李将小燕告上法院,要求对方归还10万元彩礼,小燕认为自己为了小李,做过流产手术,需要精神赔偿,所以不愿意退还。

在法院的审理下,考虑到两人在一起时存在共同花费,最终要求小燕归还6万彩礼给李某。看到该结果,总觉得小燕有点不值,浪费了青春,还使得身体受到了伤害,估计这件事发生在任何一名女性身上都会感到不服。

标签:彩礼,男方,情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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