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房子注意事项如下:
1、检查房屋有无裂缝;
2、检查房屋有无倾斜;
3、检查房屋有无渗漏;
4、测量房间的层高是否达到要求;
5、检查建筑或者装修所用的材料是否是当初承诺的品牌;
6、检查供水、供电、煤气、电话线、闭路电视线是否畅通到位以及卫生间的排水情况。
一、一般房屋验收的程序如下:
1、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3、业主对新房做综合验收,即最重要的验房环节;
4、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
5、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各项费用以及延期交房违约金等;
6、业主领取新房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7、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协议、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并索要发票或盖章确认的收据;
8、办理产权证有关的事项。若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则可由开发商代收契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代办费金额双方协商。业主也有权拒绝代办;
9、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收房完成。
二、房屋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如下;
1、小的质量瑕疵问题,业主可以直接报修物业或者开发商进行处理,物业或者开发商会安排专门的施工人员,来进行问题之处的维修工作;
2、比较大型的质量问题,如果业主尚未完成收房手续,那么业主在这时可以依法请求拒绝收房,在开发商整改完所有的质量问题之后,再办理入住手续;
3、严重的安全性结构问题,此时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尽快查明原因之所在,并要求出具国家专业鉴定部门的报告,证明是否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结构性问题。
总而言之,当事人在收房当天,要向开发商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要查看开发商的《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要特别注意看一下该表的每一项是否有主管部门的备案,没有验房之前,不要在房屋核验单上签字和收房屋的钥匙。因为有时候开发商认为购房者收了钥匙之后,就会认为你已经验房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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