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规范)
1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已通过竣工验收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内容和方法。
本指南是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的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HJ/T 353—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HJ/T 354—2007水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HJ/T 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HJ/T 356—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HJ/T 377—2007化学需氧量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T 104—2003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2003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T 76—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193—2005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环监470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
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放的在线自动监测仪、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器、仪表等设施,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3.346.26.5.2(8.3.28.4.1仪器启动后,应能够正常运转,可精确采取水样,添加试剂,完成测量全过程,
标签:污染源,指南,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