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儿子,7个女儿。
17岁时,阿旺晋美回到加玛庄园。此时他已是一位心胸开阔、藏文水平较高,并有一定历史知识的青年,以庄园主少爷的身份,代替母亲管理庄园。不久他与出生于贵族宇妥家族的阿沛·才旦卓嘎结为伉俪。婚后,他以阿沛家族继承人身份向西藏噶厦政府申请出仕获准,正式承袭了阿沛名号,改名为阿沛·阿旺晋美,进入贵族官员行列。他先后担任西藏地方政府昌都粮官、民事法官。1945年,35岁的阿沛被提升为孜本(审计官)。
经过努力,最后双方代表在各项问题上完全达成了一致意见,于1951年5月23日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西藏获得和平解放。随后阿沛·阿旺晋美同进藏解放军主力部队十八军军长张国华将军一道,带着《十七条协议》正式文本,从北京返回西藏。
1952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成立时,中央军委任命阿沛·阿旺晋美为西藏军区第一副司令员。1954年,阿沛同西藏的其他代表一起,赴北京出席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阿沛当选为国防委员会委员。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后来还担任多届人大副委员长、政协副主席,2009年12月23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10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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