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你的情况基本上要看个人体质的问题,恢复后轻微的毁容基本上还只是在轻微伤的范围内,具体的还是要由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做伤害鉴定的机构的鉴定结论来定。派出所做协调处理,就是说这个案件其实是不会被公安机关认为对方有被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你的维权途径理论上分析:
一如果你希望对方受到刑事处罚,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这个故意伤害立案,公安机关不立案,你可以拿着他给你的不予立案的书面文书去当地的初级法院,以自己的名字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前提是你有关于对方故意伤害的证据。或者,你可以直接的去法院提起自诉,这个也要有证据。这个方式能给对方的最大的惩罚就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法。还有你也可以在刑事诉讼中附带的提起民事赔偿,那样可以弥补一些你的经济损失,注意,这里不可能包括精神损失(根据刑法上的司法解释)。
二,你可以接受公安机关的调解,做完鉴定以后如果达到轻伤以上,你就有很好谈判资本和对方谈判,因为这个时候到了轻伤你就可以去找法院自诉了,对方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这个时候,自由的被剥夺的可能就成为你尽可能获得更多的经济赔偿上的谈判筹码。这个方法也就是私了。
三,你也可以在一切复原了以后,以侵权行为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这个时候,你可以要求的赔偿就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但是,不乐观的是,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不可观,
综上。其实私了是个简便的快捷的办法。还有就是,如果你鉴定是轻伤以上,公安机关这时候可能会主动的对对方立案,检察院提起公诉。这个可能不排除。
祝早日康复,维权成功!
有可能构成轻伤,请尽快进行司法鉴定
标签:鉴定,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