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企业利润表的格式内容,其编制方法如下:
(1)报表中的“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报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时,填列上年同期累计实际发生数;在编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填列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并将“本月数”栏改成“上年数”栏。如果上年度利润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本年度利润表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报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报表的“上年数”栏。在编报中期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应将“本月数”栏改成“上年数”栏。
报表中的“本年累计数”栏各项目,反映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
(2)报表各项目主要根据各损益类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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