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然你和你的另一半试婚你会愿意吗?相信很多人都不会愿意的。但是近日,就有一个男子试婚一个月后分手,在两人试婚前,男方交给了女方10万元作为“押金”当是忠诚与责任的见证。但是一个月之后两人因为发生了争吵,男方想要拿回10万。
试婚分手向女方要回10万押金两人同龄,都是江西省安义县人。杨某觉得赵涵端庄秀丽,温婉可人;赵涵觉得杨某憨厚朴实,更有一门精湛的电焊手艺,便互加了微信。2016年农历正月初九,在双方家长的主持下,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
试婚给女方16.6万当日,杨某根据当地的风俗给了赵家16.6万元,其中10万元为“押金”,4万元为“金子钱”,2万元为“衣服钱”,6000元为“见面礼”。因赵涵单位还有不少事情需要她回去处理,两人相约待赵涵处理完手中的事情就回安义相聚。
赵父赵母经过深入思考,同意了女儿的这一决定。2016年7月,杨某打赵涵电话说,想来南通接她回安义老家继续一起生活,但遭到拒绝。多次请求无果。杨某要求赵涵退还上述16.6万元款项,也遭到了拒绝。
杨某一气之下,将赵氏父女告上了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法庭上,赵氏父女辩称,本案系原告自身原因导致婚姻不能进行,其有权没收“押金”,且“押金”不属于彩礼范畴,可以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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