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喝酒可能会误事,没想到喝酒也会误伤出人命,因为醉酒后回家走错楼层,误把开门房主当作小偷打伤致死,然后竟进屋呼呼大睡,直到警察把他叫醒,才发现自己闯了大祸。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醉酒后将房主当小偷打死怎么承担责任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事件经过】 据悉,练某今年32岁,是一名海归硕士。2015年6月6日凌晨3时许,练某酒后回到他居住的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某小区,因醉酒喧闹,他先是跟小区地下车库的保安扭打起来。此后,本来住14层的他又走错楼层,误将10层的1004号房当作是自己居住的1404号房。练某用钥匙开门时,惊醒了1004号房的房主蒋某。蒋某开门出来查看,却被练某误认为是闯入自己家里行窃的小偷,遂对蒋某一顿拳打脚踢。打倒蒋某后,练某进入1004号房的客厅内,倒下便呼呼大睡,直至被闻讯赶来的民警当场抓获。而蒋某被送到医院后,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蒋某是外伤致多发肋骨骨折、肝韧带破裂出血及肝左叶挫伤并肝脾膜撕裂大出血死亡。 事发后,练某的亲属向蒋某的亲属赔偿了50万元,并获得蒋某亲属的谅解。【法律解读】 法院认为,练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该案虽是练某酒后对蒋某的身份产生错误认识而引发,案件具有一定偶然性,但该错误认识是因练某自愿大量饮酒致醉酒的行为导致的结果。蒋某在他人企图进入自己房间并与其发生冲突情况下,有为保护其自身及财产安全实行防卫的权利,即使与练某有肢体冲突仍是其维护法益的合法行为。练某作案时虽不排除也有保护自身权益的主观目的,但该认识是建立在他醉酒失当行为基础上所产生的错误,是因他自陷行为所导致,与蒋某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因此蒋某对该案不承担责任。练某先因借酒闹事而与小区保安发生冲突,并将保安打伤,又因走错楼层将蒋某殴打致伤后死亡,其主观上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 鉴于该案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练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悔罪,其犯罪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依法可从轻处罚。练某的亲属代他赔偿,并得到谅解,可视为练某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由此,一审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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