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明观点:小伙子既然提起诉讼,那么我想最多也就是民事诉讼主张对方承担这段时间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用等。但是严格意义上来说老人此种“碰瓷”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虽然没能得逞,但是从其行为来看,已经符合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对于这种耍无赖的行为我觉得也应该管管了!
事件不再赘述了,原因很简单,小伙子见义勇为好心去产妇骑电动车摔倒的老人结果还被诬赖,幸而一个民间摄像头记录下一切,得以真相大白,但是即使如此伤者的妻子依然要求小伙子去医院看看伤者,还表示好人做到底。面对这样的无赖,我想应该管管了!总不能一直都是证明自己清白之后,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长此以往只会助长此类诬赖事件的发生!
根据案涉的情况来看,老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因为通过案件事实来看,老人明知不是小伙子撞倒其本人的情况下,以小伙子撞人为理由要求小伙子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并且索赔的行为来看,难道不是敲诈勒索?
所谓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虽然本案中老人并没有得逞,但是并不代表其没有任何责任,因为根据规定来看,其虽然没有索取到财物属于犯罪未遂,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但是并没有规定免于处罚!针对这样的老人,如果不予以惩处!何以对其他类似的犯罪分子予以警示?
回顾今天为何老说老人摔倒不能扶?因为诚信的确实,惩处的缺失,倘若针对此类无赖能够严惩!我想最起码可以保证,年轻人能扶得起老人!小伙子,我支持你起诉!!
幸亏有监控,否则助人小伙子真要蒙受不白之冤了!这个摔倒的老人明知不是人家撞的,还诬陷人家,良心何在?
坚决支持小伙起诉老人!
这都是什么事情,本来是见义勇为扶起摔倒老人,却被污蔑成撞了老人,这不是比窦娥还冤么?本来做好事也不见得是为了名声和利益,做好事怎么还做出毛病来了。老人这种诬告的行为感觉已经涉嫌了诬告罪,应该对老人这种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9月2日,浙江金华一80后小伙骑电动车经过一路口时,后面一位老人电动车速度过快,自己操作失误摔倒在地,这时候小伙子过来扶起了这位摔倒的老人,没想到对方反报警称是被他撞倒。
事发两天后,到交警队处理事故时,老人妻子就对其百般辱骂,并且在得知警方路口监控失灵时,更加嚣张的辱骂小伙子,并指责他没到医院去看老人。事发4天后,交警通过调取事发路段店家监控,证实小伙未撞到老人。小伙子开始想着让对方道歉,结果老人妻子他们两口拒绝道歉。终获清白的小伙非常气愤,就表示将起诉讹诈的老人一家。
这两口也是失德的代表了,摔倒后被人扶起来,不知道感恩,不知道道谢,不知道良心何在,他们的道德底线何在。对待这样的失德老人,确实应该整治了,不能让他们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也不能让见义勇为的人总是暗自受伤。
这个事情,会让每个人都深感震惊的。如果没有找到录像,如果警方找到的录像也没有录下来老人自己摔倒的视频,在警方路口监控已经坏掉的情况下,是否这名男子就会面临赔款和法律制裁。这个情况真的是非常可能发生的。那以后,谁还敢轻易地见义勇为?因此,这个事情的恶劣影响是非常深远的。
因此,坚决支持小伙子状告失德老人,坚决支持对失德老人进行法律制裁。这个惩罚一定要让失德老人知道,法律是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不能因为是老人就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这也能让好多有害人心理的老人不敢再害人,也能够让社会充满正能量,让今后见义勇为的人不受气,不受冤枉。
综上所述,坚决支持小伙子起诉失德老人,一定要让他们赔礼道歉,一定要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
一定要让正义不被冤枉,一定要让正义充满社会。
虽然看新闻里,处理此事的警方还劝说别起诉,理由是,因为对方虽然态度不好,但毕竟受伤严重,也是受害者。
但是个人认为,如果有能力,这种人请务必起诉,甚至应该法律上给予惩处。并且应该拉入信用黑名单。
为什么呢?老人自己有没有被撞到,自己完全不知道吗?为什么就可以一口咬定是别人撞的他,这难道不是故意敲诈?如果没有视频,也就是敲诈成功了?
再说这家人态度,真的是人渣级别,在查明真相是冤了好人以后。
居然不仅不道歉,还不肯给这个好人这几天因为处理这件事的开销,一句“要求做好人就做到底”
面对起诉,更是大言不惭,“那你起诉好了”。
是对这家人起诉,一个民事诉讼,最终不过就是赔偿一些钱而已,而且并不会很多。
对于这群人渣一本万利啊,失败了就让对方起诉,最多赔偿一些钱,并且就误工费这些加起来有多少呢?
敲诈成功了,那就乱七八糟医疗费,营养费,一大堆。真是相当划算的买卖。
能够这么嚣张,把好人当智障耍,践踏社会体系,破坏社会和谐,怎么可以就这么就算事情完了?
我真心建议,有此类情况,应该出台相关政策,数额大的以敲诈来算,直接入罪,并且纳入信用黑名单,给征信挂钩。
别说什么可能他真以为是被对方撞的,这种傻话,不可能自己一点数都没有,何况就当作你内心怀疑,你怎么有脸就信誓旦旦咬定别人撞的你,又有脸都不道歉。
此类事情真的发生太多次了,真的需要严厉打击了,否则以后没钱时候我们都去假摔碰瓷好了。
一键代偿观点:老人已经涉嫌敲诈,坚持支持小伙子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维权。
这个事情其实很简单,就是浙江一个小伙子骑电动车经过一个路口时,扶起了一位骑电动车摔倒的老人,然后老人却说是小伙子撞到了他。当民警赶来调取当地的监控录像时,却发现监控设备坏了,然后老人一家就更加猖狂了。不过,还好附近的一家商店的监控设备拍下了一切,最终也证明小伙子是清白的。
不过,真相大白之后,受伤者的妻子却说,你好人做到底,去医院看看我老公吧,并且还说,你要是想当雷锋,我们去叫电视电台,叫记者,你要是想起诉,那你就去起诉好了。
说实话,看完这老两口的态度,真的是让人气不打一处来,对于这种人,必须坚决支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好人不代表就可以被欺负
对于伤者妻子的话我真的是不敢苟同,什么叫“你想学雷锋,那么我就找人给你宣传”。拜托,你一开始摔倒的时候,人家去扶你,如果你不讹诈人家的话,而是说一声谢谢,可能这件事也就过去了,根本就不会被大众媒体知道。
他这想表达的意思就是,你做好事,就是为了出名,而不是真心要扶我们的,你也是有自己的小心思的,所以,我们才讹你。这种想法真的是很可怕,说难听一点,这就是社会的毒瘤,应该尽早除掉。
老人一家已经涉嫌敲诈
从法律角度来说,老人这一家已经构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就是仗着没有监控,然后向小伙子强行索要不合法的赔偿。
虽然,最后并没有索赔成功,但是其敲诈意图还是很明显的。并且,从现实角度来说,也已经对小伙子造成了利益损失,比如小伙子的名誉权、误工费,精神损失等等。并且,更重要的是对整个社会风气造成了影响,搞得人心惶惶。
正如沈腾在小品中说的那样,人摔倒了还能扶起来,要是人心倒了,那就不好扶起来了啊。
独角兽观点:我是支持小伙起诉的。对于这种随便讹人,恩将仇报的人,如果不给他一点教训,终将令这社会上的好人寒心。
这是现实版的“农夫与蛇”,好心扶老人的小伙反被老人讹诈,好在警方找到了关键视频,还了小伙清白。其实已经有新闻报道,小伙最终放弃了起诉。小伙自己耽误的误工费和交通费只能自己承担。
南京彭宇案以及不时发生的年轻人扶老人反而被讹事件,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这个世界的价值观。大家遇到老人摔倒,不是立即去扶,而是先想能不能扶?可见一些始作俑者的恶劣之处。
小伙子即使提起诉讼,也就是民事诉讼,获得的赔偿和付出的时间精力无法平衡。所以老人的老婆才肆无忌惮地说去告吧。其实,就是应该给他们一些教训。
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这样的人年轻的时候还真不知道干了多少坏事,是应该受到惩罚了,所以坚决支持小伙子起诉。
在现实生活中,老人在路上跌倒的事时有发生,而对于老人跌倒碰瓷的新闻也不少,给人们的心里留下或多或少的阴影。一些老人意外摔倒,过路者扶起老人,不但没有换来老人和家属一句感谢话,反而被诬陷被讹诈,动辄赔付成千上万的医疗费。更有甚者,去好心人的学校,单位去围堵,给好心人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的困扰。好心人变成了伤心人。这样的老人黑心,没良心。难怪有人说这些老人“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
2017年,江西上饶某中学,三名学生回家时看到一位摔倒的老奶奶,三个孩子也没多想,赶紧上前扶了起来。可没想到当然是,老奶奶一口咬定是三个孩子把自己撞倒的。刚开始的时候,让三个孩子给50元医药费。可后来事情愈演愈烈,老奶奶标价到了十万块。三个孩子没办法只能报警,警察调出录像,才还了孩子们一个清白。
2018年6月,一骑三轮车的大妈摔倒,民警出警时发现大妈摔倒在地,于是把大妈扶了起来。过了几天,大妈的亲戚找到派出所,说大妈是被警车撞倒的。好家伙,胆大妄为,讹人竟然讹到了警察头上。好在有视频记录,否则警察都扯不清了。
加上本案,还有吗?肯定还有,而且不少。何以如此?原因无非两条:
1.人们的善良,好心,美德被一些存心不良的人利用了。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本应发扬光大,得到所有人的拥护和赞扬。可有些人却反其道而行之,利欲熏心,把这种美德当成了谋财工具,放弃脸面,放弃道德底线,心里只想着如何坑人捞钱。
2.讹人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助长了一些人讹人的嚣张气焰。
几乎在所有的老人跌倒被扶案中,讹人的老人和家属都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最多也就是批评教育一番,然后不了了之。使得讹人者感受不到讹人所该承受的压力和惩罚,变得肆无忌惮,能讹就讹,变着法的讹,大不了挨顿批,其他并无任何损伤。如果罚他几万元,或者判上两年,看谁还敢随意讹人?
所以说,坚决支持小伙子起诉,这不但是对讹人者的惩罚,也是对好心人的保护,更有利与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美德的发扬光大!
我们对小事的和稀泥,才是导致道德滑坡的罪魁祸首。点赞这位80后小伙。
坏人变老了。一直是近些年非常流行的话题。
对80后来说,从小我们接触到的教育就是“尊老爱幼”。这点80后做的相当不错。
但是,在面对老人讹诈的时候,事件多少会变得棘手。主要有如下几个维度:
1. 老东西生出的儿子一般也是小不讲理。面对一家不讲理的人,好人对抗恶的成本比较高;
2. 老东西因为年龄大了,所以不是当事人,谁也没办法“强行评理”。比如警察的处理方法就谈不上错,因为警察亲自处理纠纷的时候,如果这个老东西忽然血压上升捐了,警察叔叔也很苦啊!
换句话说,一个小崽子不听警察叔叔话被警察教育,他给了警察一嘴巴,警察是有办法的;但一个老东西忽然给一下,警察也得经常认倒霉。
3. 由于不是哪都有监控,所以小伙子找监控比较麻烦,取证困难。
然而,起诉却真的是一个好选择。
毕竟法院的判决书是合议庭做出的,老东西找主审法官都没用。
判决书做出了,即便是没有赔偿,也可以明确责任,认定小伙子清白。
更重要的是,判决书做出以后,确认了老东西的责任,即便没有赔偿也没关系。毕竟老东西横行江湖,靠的就是老不要脸,但是对外认为自己要脸。判决书连这层底裤都撕了,他该怂就得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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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贴士:
如果不是你碰倒的老人,不建议扶。
比如有这样一种可能性:
老年人有一种慢性病,谁也不知道这个病什么时候发作。
小伙子扶老人不小心碰到了某个“穴位”导致老年人忽然捐了。在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小伙子绝对清白的情况下,小伙子一定会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多和少的区别。
所以如果一个老人摔倒了,原则上他们是可以站起来的。
如果真的站不起来,建议询问并拨打120。
我相信以80后的观念,真在这一刻善心发作,跟着救护车跑医院,垫付个急诊费然后深藏功与名走人的人还是多数的。
江湖险恶,行走需谨慎。
各类碰瓷,不论老幼均应严判。
此类丑陋现象屡见不鲜,让人气愤。故意碰瓷或者一时糊涂讹人的例子经常都能从媒体上看到,事件中的见义勇为者瞬间变成了受害者,原本帮人,却得依靠摄像头来还原自己的清白。如果不杀鸡儆猴,擅长此道的一些不良分子越显猖狂;导致正常驾车行驶的司机、见义勇为的路人甚至是途经出于好心的学生等常常多被讹诈或者敲诈,动摇了人的正义感和帮人助人为乐之根本观念。
本题中被讹的小伙好心无好报,要起诉值得支持。
大实话:人摔倒了还能扶起来,但是人心倒了就很难扶不起来了。
看到这件事第一个在我脑海中的反应就是“彭宇案”和沈腾老师的那个“扶不扶”的小品,发生这样的事情也确实会让人感到内心深处又无缘无故多了一分冷漠。
这个事情很简单,就是小伙子扶老人,然后因为没有公共监控设备被讹诈了,但是因为刚好被附近一家商店的监控摄像头拍到了,所以,最终还了小伙子一个清白。
真相大白之后,小伙子表示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起诉。不过,就以往的经验来看,小伙子这个维权途径还是比较艰难的。
毕竟,现实中大多数情况都是,如果最终铁证如山了,那么这些碰瓷儿这就说自己年龄大了,记不清了,这样一来就很难办,这种情况也确实存在,就像小品“扶不扶”里面马丽演的那个老太太一样,确实是因为自己糊涂了,记不清了,所以才冤枉了小伙子。这确实也情有可原。
不过,我个人认为,这种事你一次记不清可以说得过去,如果每一次都记不清,那就说不过去了,这就必须追究责任了。
毕竟,如果在你身上经常发生这种说不清的事,那么就不能再说你是老糊涂的,你这就是装糊涂了。对于这这种装糊涂的人,就必须进行严惩。
而在这件事中,当看到监控设备拍下了全部真相之后,老人的妻子又说:“那你好人做到底,去医院看看我家老头,你要是想当雷锋的话,然后我找电视台和记者给你报道”。
在我看来,就冲着这种“倚老卖老,爱咋咋地”的态度,我就可以说这是装糊涂,这种人我认为是不用给她第二次机会的,给她第二次机会只会多让一个人蒙受冤屈。
所以,我认为应该通过电视台或者网络让这老两口公开向小伙子道歉,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且对小伙子这些日子进行误工赔偿,这种事情绝对不能姑息。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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