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百问十五>百科问答>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是什么意思,德国等5国当选后有什么权利

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是什么意思,德国等5国当选后有什么权利

2024-06-06 16:54:48 编辑:join 浏览量:576

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是什么意思,德国等5国当选后有什么权利

6月8日,联合国大会选举德国、多米尼加共和国、南非、比利时和印度尼西亚5国为2019年和2020年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那么什么是非常任理事国呢?与常任理事国相比又能享受到什么权利呢?

首先,非常任理事国是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共10个(亚洲、拉丁美洲各2个、非洲3个、东欧1个),每届任期2年,不可连任。无论是常任的还是非常任的,都可以轮流担任秘书长。而且就起职责来说,两者之间相差不大,都担负促进和平解决国际及地区争端、制定应对威胁和平及侵略行为的办法、起草报告等任务。

但就权利来说差别还是比较大的,比如说在投票表决上,非常任理事国可以参与投票表决,而且15个理事国中(5个常任的,10个非常任的)至少要有9个同意才算通过,但常任理事国拥有一票否决权,只要有一个反对就无法通过,通俗来说就是优先级比较高。

标签:非常任,理事国,联合国安理会

版权声明:文章由 百问十五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baiwen15.com/answer/86909.html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