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的思考形式 ——读黄梵的长篇小说《第十一诫》 李心释 我喜欢作家在《再版前言》里发现的一个悖论,他称之为“中国式逻辑”:“一方面说我写的中国知识分子不真实,没有摆脱虚想,另一方面又伸长脖子在小说之外找出一个个原型。”但这是一个灰色的“喜欢”,我不知道我们时代的小说读者,指责该小说描绘的知识分子不真实的知识分子读者,对小说有多大程度上的认识,为此我心里有种隐隐的痛,为我的上述同行们,为中国的小说时代之不可能来临。 自卡夫卡、布洛赫、穆齐尔等之后,思索人的生活成了小说的基本面之一,小说中有故事,有具体的人物与事件,但都只是作为思索的材料,小说是具体的“形而上学”,否则,小说不成其为小说,而是其他东西如消遣、清算、揭秘、自传的替代品,或者是另一极的哲学图解。从书名看《第十一诫》,就注定它具有现代小说的这一基本面。书名把圣经的宏大背景带进来,有了这种互文性,思考的方向就相当明晰。但看完小说,你无法清楚地说出这第十一诫是什么,似有其它十诫的影子,如第七诫“不可奸淫”、第十诫“不可越贪心”、第六诫“不可杀人”等,甚至第八诫“不可偷盗”,但肯定不是其中的某一个,它在数字“十一”上显示出无法归类,圣经里没有这个“十一”,小说更不可能为之设立,它只是一个思考的坑。 书中写的是知识分子和学院生活,却见不到半点知识的尊严和知识者灵魂的高贵,有的是色欲、权欲的角逐,我想作家是有意的,有意置它们于荒谬的境地,这种“不真实”性正是现代小说难得的一种秉性,直抵人之存在的疑问核心。我们可以从书中归纳出一些抽象的字眼,欲望、权力、虚荣、利益、关系、压力、自私、变态、腐败……但所有的都不是孤立存在,都得还原到生存情境中去看,这才是特有的小说思考形式。一个在大众看来的道德地狱,它缺席的恰恰不是道德,而是精神的自觉性。精神性的东西在欲望中的快速消弥,如教授与女摄影师见面的一次未性交的人性光环,在教授翌日的风光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但是小说没有在哪个人物身上开出道德的药方,没有哪种道德可以先于精神自觉,道德因其外加而注定是伪善的,根本救不了人,如同“以德治国”一样可笑。小说有一种天生的自由,即它是一个道德判断被无限延期的领地。在现实功利环境中,人们总是迫不及待地获取信息作出判断,而不是先求理解,然而所有的艺术都在追求理解,而非判断,判断不是小说家的事,判断也不能强加于小说,说艺术作品缺乏判断力、正义感等是对艺术的侮辱。 停留是思考的开始,《第十一诫》在叙事中常有停留,或作有意味的描写和幽默,或留白,或略写,节奏从容有度。能在语言上也值得停留的小说并不多见,《第十一诫》是其中一部,这跟作家的诗歌写作经验血肉相连,如“他手足无措,看着别人脸上灯芯绒布一样丰富细腻的表情,心里一片茫然”,“慎教授的建议就像维生素,使她脸色好看了起来”,“时光飞逝,这位女人的皮肤依然珍珠般的光亮,好像对男人的挑剔有了免疫力”,“姜夏的心像伴着国歌的国旗一样,徐徐往上蹿……”,诸如此类,可随手摘引。冷色的幽默抑或讽刺的语言,则具有极大暗示性的思索维度,如小说开篇写齐教授和姜夏:“这两姓氏……过了上千年,终于有了类似经度与纬度的区别。”如师母对姜夏的性引诱:“不时从松垮的领圈露出白亮的乳房,这是她为眼前这位被性欲困扰的年轻人,暗暗做的慈善工作?”等等。留白、略写等则秉承了黄梵小说一致的艺术追求,密而疏,急而缓。 总之一句话,我想说的是:与作者一起思考,小说式地思考。 (黄梵:《第十一诫》,吉林出版集团责任有限公司2009年8月版。)
标签: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