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说的在你父亲名下的房子是在你父亲再婚后交款取得所有权的。从这个角度来讲,即使房产证在你父亲一个人的名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他们二人有特殊约定。
基于这一点,你父亲即使去公证处立遗嘱,也只能处分他拥有的那一半产权,另一半属于你继母的,你父亲无权处置。
你父亲的那一半,如果有遗嘱,按遗嘱处理。
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应该由配偶子女共同分割。那个继子26岁,你父亲14年前再婚,如果再婚后该继子与你父亲一同生活,形成了有扶养关系的继父子关系,也有继承权,同你和你继母一同继承。否则,他没有继承权。
2、提出离婚与否由你父亲决定,如果对方不同意,你父亲只能到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特别的证据能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诉讼离婚会是个很漫长的过程,很难一次成功。
且,基于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的前提,就算离婚,对方也要分割,你的目的无法达到。
你父亲去世,这夫妻关系当然也就不存在,不过对你的利益并无影响。
3、房屋过户应该到当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看房产证上的颁发机关的公章就知道了。
你爷爷承租的公房变更承租人是否可以该给谁,你最好到该们权单位问清楚。
你父亲买断的钱,如果他们不离婚,至少有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擅自处置对方是可以追偿的。如果离婚,确定分割给你父亲,如何处置由他决定。
一、你父亲是在94年娶了你的继母,该房产是在01年所购,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你父亲立遗嘱指明房子给你的话,你继母和她的儿子就丧失继承权,房子全部是你的了。
立遗嘱要去公证处。
二、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就是说你一审的时候你继母不同意离婚,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二审一般都会判离的)。
不管你继母同不同意离婚,在离婚时都无权利分你父亲遗嘱明确由你继承的房产和其他财产,其余你父亲的财产算父妻共同财产,继母先分一半,剩下的一半你继母、继子、你再来分,分到多少你们协商,不行就上法院。
你父亲在离婚前先你继母去世,你继母有继承权,离婚后去世,则你继母无继承权。
三、房产过户在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你爷爷的房子你们只属于具有承租权,你父母没离婚,你继母可以居住,你无权把她赶走。
四、你爸爸买断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法律你继母可以分得其中的部分。你把钱转移,你继母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返还其中应有的部分。
一、立遗嘱确实可以去公证处,实际上相当于司法局的下属部门。你父亲的遗嘱指明房子给你的话,你后妈的儿子、即你父亲的继子就丧失继承权,房子全部是你的了。不过他们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公证遗嘱,法院最后说了算。
二、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确认,即需要你父亲亲自提出,并签字办离婚。继母同意离婚,除了遗嘱明确由你继承的房产,其余你父亲的财产你父母各一半。
未离婚而你父亲去世后,除了遗嘱明确由你继承的(如房产),其他的财产(如存款等等)算父妻共同财产,继母先分一半,剩下的一半你继母、继子、你再来分,分到多少你们协商,不行就上法院。
父亲去世后,夫妻关系自动终结,但是继母还是有继承权的。
三、房产过户在房管局办理,具体程序去问问吧,一般都有工作大厅专门办理这事儿。
爷爷的公房的居住权按理在爷爷过世后公家会收回的,现实中看爷爷的单位怎么处理吧,一般都是没人问的。
将父亲的存款转移,如果继母能证明的话,(她可以到你父亲单位查到吧),不能说诈骗,但法院可以要求你返还的。
第一个问题回答:到公证处去立遗嘱;你爸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房地产。照你说的你爸单位的房子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个问题的回答:离婚是你爸和后妈的事情,你说了不算数。至于房产怎么分配只能由你爸和后妈来商量决定。
第三个问题回答:两证(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齐全的房子过户到房产局办理过户。
关于你爷爷的房子,居住权原始居住权人是你爷爷的话,你爷爷有权选择共同居住人。
北京那个律师事务所,回答是对的...我是这个专业的...如果还有问题可以加我...愿意为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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