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义乌人才补贴适用条件
(一)适用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毕业生。
以上人员不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适用条件
1.至补助申领时毕业时间不超过3年(毕业时间以学历证书载明时间为准,归国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时间为准)。
2.毕业后在我市工作、创业并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或医疗)保险1年以上,且社保关系仍在我市。
3. 本人及配偶在义乌市域范围内无自有房产;未租住公租房(含各镇、街道、产业平台提供的优惠住房)。
补助标准
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12000元、9600元、4800元、3600元补助。补助资金一次性发放。
个人符合多项条件的、夫妻双方均符合保障条件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享受过租房补助的人员不影响购房补助的享受。
申请材料
1.《义乌市人才住房租赁补助申请表》一式二份。
2.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国内学历请提供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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