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受社会关注的网红“小辣椒”,被认定为聚众斗殴案主犯,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
2018年12月,广西南宁,18岁网红“小辣椒” 犯聚众斗殴罪,一审获刑8年。两岁时,“小辣椒”跟着父母租住在城中村;五六岁开始,父母频繁争吵;11岁那年,父母离异,母亲离开,“小辣椒”辍学离家。谈起斗殴事件的起因, “小辣椒”说不止是舞步的原创之争,对方辱骂其母亲,让她不满。“小辣椒”母亲接受#今日说法# 记者采访时说:“她不怪我,反而我心里会痛一些。”
经审理查明,案发前,未成年人黄某权在网络发布一段“社会摇”视频,被“小辣椒”陆某琪发现后,双方因抄袭问题发生矛盾,在QQ中互相对骂,约定时间在2018年2月25日晚于南宁市永和大桥聚众斗殴。
之后竟然纠结了100多人,拿着刀具钢管这些东西约架,据称对方组织了50-60人,所以几乎是单方面的碾压。因为他们约架的地方在马路上造成了附近路段交通的中断,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
(来源: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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