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件事学校做的很过分,学校是没有权利要求赔偿的。
我看新闻了,主要是霸王条款啊,这个学校应该先好好的查看一下自己本身的条款,这种让老师赔款的方式,真的是太难看了吧,你们想留住老师很正常,但是不能用这种方式啊。
我觉得这件事情是这位教师做的不对。该教师缺少最起码的契约精神,该教师在攻博期间,学校为其发放工资并承担其学费,并且签订协议5年内不能离职,否则需要赔偿违约金。
最近有一则新闻引起了网友的注意,有一名教师呢要提离职,但是学校认为,自己给这名教师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资源以及财力资源,再将他培养成一名优秀的教师之后,他却选择离开学校,因此向教师提出了索赔。很多网友认为这件事是非常对的,而后教师对这件事情进行了回应称,他认为索赔是对的,但是只是觉得索赔42万有点太过分了。有网友,想知道其他人是怎么看待这件事情。我觉得首先这个教师在花了学校这么多资源自己成功之后却选择离开这一点,是非常不道德的。因此必须要进行赔偿。
再者说,学校给他那么多资源并不能完全用金钱衡量,有很多人力资源是金钱买不到的。因此该名教师赔偿是必须赔偿的,至于赔偿多少金额,还需要跟学校达成协商。大家可能都知道一些事情,一个教师在一个学校并不是说完完全全的只要教书就好,学校为了让你更好,会给你投入一定的资源,比如说让你出国留学,比如说支持你读博,再读博期间给你工资等等,以及给你联系读博的学校,这一切都是非常好的资源。
而且这些资源都是因为你是这个学校的老师学校给予你的。你在拿到这些资源并且获得成功之后,就要离开这个学校,其实,本质上这是不道德的。我相信他去下一个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也会有这种思考的。
学校花了这么多价钱培养你,培养完了之后你说走就走,这一点真的非常不好。希望大家在以后工作的时候,不要只看到自己的前途,也要看到用人单位为你付出了什么,你要将这些付出的给填补上。这样你走到哪里,人家都会觉得你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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