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清代吏部之铨选制度。凡降级、革职官员恢复原官或原衔称开复。清制,内外官员因故降级留任者,三年无过准予开复;革职留任之员,四年无过准其开复。若有旨六年、八年开复者,至期无过开复,有过则以续案计算。京官由各该衙门堂官详核咨部,由部题请恢复原级职;如系按例自陈大臣,由其自行奏请。外官由各该督抚详核咨部,题请复还原级职。
开复的解释 .收复失地。《晋书·庾亮传》:“时 石勒 新死, 亮 有开復中原之谋。”. 清 代指官吏被降革后恢复其原官或原衔。《清会典事例·吏部五三·官员开复》:“内外官员有因事故降级留任者,三年无过,方准开復。
开的字典解释 开 (開) ā 启,张,把关闭的东西打开:开启。开化。开诚布公。 分割:对开。三十二开本。 通,使通:开导。开窍。 使显露出来:开采(挖掘矿物)。开发。 扩大、发展:开扩。开拓。 发动或操纵:开动。开
复的字典解释 复 (①复④復⑤複) ù 回去,返:反复。往复。 回答,回报:复命。复信。复仇。 还原,使如前:复旧。复婚。复职。光复。复辟。 再,重来:复习。复诊。复审。复现。复议。 许多的,不是单一的:重(巒 )
— 清江苏镇洋今太仓人,字纕蘅,一字秋帆,自号灵岩山人。乾隆进士。曾授内阁中书,入直军机处。官至兵部尚书、湖广总督。曾参与镇压甘肃苏四十三、田五起义。嘉庆元年于湖广总督任因镇压白莲教起义处置不当,屡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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