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一审被判刑18年,其被指非法收受财物共计4375万元,曾被举报“身家200亿元”。12月4日,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案一审第二次开庭。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6年以来,被告人张家慧利用担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打招呼等方式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375万元。
早前报道:
2019年5月,一封长达47页、近两万字的《联合举报控告书》引爆舆论,其中称,张家慧、刘远生夫妇“编织了一个巨大的商业帝国”,“数年来疯狂攫取了巨额财产——保守估计200个亿”。
张家慧随即被外界称作“最富法官”。
正是这份《联合举报控告书》引发了5月13日海南省委政法委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对网络反映的张家慧和刘远生的有关问题,依纪依法开展调查。
就在张家慧“双开”通报对外发布当天,11月30日,联合调查组亦通报了关于网络反映张家慧、刘远生有关问题调查结果。
联合调查组查明,2017年3月,张家慧和刘远生办理了离婚手续。2016年1月张家慧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时,瞒报、漏报刘远生实际控制和参股的26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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