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处、人事处、监察效能处、计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科技信息处、总体规划处、地区规划处、土地利用处、地政地籍处、市政交通处、程式设计处、建筑设计处、地质环境处、房地产业处、测绘处、地名处、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城市更新办、征地拆迁办;第一、第二直属管理局;宝安、龙岗、滨海、光明、平山管理局;市城市规划发展中心、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国土房产评估发展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公共艺术中心、城市设计促进中心、地籍测绘大队
标签:委都,深圳市,国土
版权声明:文章由 百问十五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baiwen15.com/answer/2831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