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思想作风整训活动,组织我们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了《廉政准则》,我收获很大,主要有一下体会:
一是《廉政准则》是我们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廉政准则》的出台是我们党在廉政制度上的又一新举措,是一个方向标,是一面镜子,彰显的是党风廉政建设呈现的新气象,给党员领导干部筑起的一道“防腐墙”,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二是《廉政准则》是指导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成为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法规。 《廉政准则》比以前“试行”的《廉政准则》能够更加有效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更有效地指导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成为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法规。
三是《廉政准则》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保护伞。《廉政准则》虽然有52个“不准”,但只要我们自觉遵守,那就是“安全区”。对党员领导干部起到警示、教育和保护,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
作为机关干部,应该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廉洁从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一是宣传学习好《廉政准则》。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廉政准则》,要逐条逐条学,原原本本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仅是知道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是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廉政准则》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大量的资源和权力主要掌握在党员领导干部手中,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单靠外界的监督和压力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在“自律”上下功夫。
三是从小事做起当好表率。要“勤小物,治其微”。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廉政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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