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自己在台上又蹦又跳踩空受伤主办方就没有这个责任了,总之是自己做的主办方没有义务承担责任,但是主办方不敢得罪这些艺人,最终可能会不得已负责。
看摔成什么伤,小小不然的伤还赔偿啥呀。
感谢邀请。
根据提问人的描述,初步判断此事件可能涉及如下几个法律关系:
1、杨千嬅与其所在公司的法律关系。有可能是劳动关系,也有可能是承揽关系,视杨千嬅与其公司之间的约定以及实际履行方式而定。
2、杨千嬅与保险公司的人身保险合同关系。前提是杨千嬅此前确有买过保险,且保险合同有效,涉案情形属于理赔范围。
3、杨千嬅所在公司与主办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4、主办方与演唱会场地所有人/承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至于主办方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取决于主办方对杨千嬅意外受伤是否有过错以及主办方与杨千嬅所在公司之间是否有特别约定。如有过错,可依侵权要求赔偿;如有特别约定,也可从约定。
个案有个案的千秋,在未对涉案事件进行全面审查的情况下,如上回复,仅供参考。
我个人觉得演员在演出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主办方应该承担责任。
主办方都给明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明星在商演过程中摔伤,主办肯定要负部分责任,但赔偿不会多,主要还是从保险出。
管他谁承担 雨沃无瓜
那就看是因为什么原因发生的意外,主办方多少有点责任。不过这也不需要我们担心,一般请了明星的都会买份保险。再说了雨女无瓜
那要看什么责任,是主办方的,那主办方是逃避不了的,问题是在她本人身上,那倒霉的只有保险公司了
不关心此类文章
标签:杨千嬅,演唱会,主办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