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车辆召回不等于退货赔偿待遇仍低于欧美。汽车召回(RECALL),就是投放市场的汽车,发现由于设计或制造方面的原因存在缺陷,不符合有关的法规、标准,有可能导致安全及环保问题。
厂家必须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该产品存在问题、造成问题的原因、改善措施等,提出召回申请,经批准后对在用车辆进行改造,以消除事故隐患。
实际上,汽车作为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工业产品,在生产线上经历几十道生产和组装工序,不可能没有瑕疵。期望杜绝汽车召回事件不仅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
只要国家实施汽车召回制度,汽车召回就是不可避免的事件,这是考虑到汽车的生产特性,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
扩展资料
依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
对缺陷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依照本条例全部召回;生产者未实施召回的,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责令其召回。
本条例所称生产者,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生产汽车产品并以其名义颁发产品合格证的企业。
从中国境外进口汽车产品到境内销售的企业,视为前款所称的生产者。
第十一条规定
销售、租赁、维修汽车产品的经营者(以下统称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规定建立并保存汽车产品相关信息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经营者获知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租赁、使用缺陷汽车产品,并协助生产者实施召回。
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报告和向生产者通报所获知的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相关信息。
参考资料
标签:召回,补偿,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