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8日,国务院公开发布实施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预案对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根据不同的分级,采取相对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调整为省级二级以后的总策略是在毫不放松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是降低要求,而是更高标准,精准防控;不是放松警惕,而是不懈怠不松懈,抓实抓细抓落实。随着各地有序的复工复产,人群流动恢复常态,传染源也存在增加的风险。
扩展资料
一级响应调至二级响应,是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从“特别重大”调整为“重大”,相应的预警级别也只是从“特别严重”调整为“严重”。其实,公共政策层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总体应对措施并未有实质性的变化。
通俗的说,从一级响应调至二级响应,变化的只是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责定位,对于公众而言,防护要求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不管一级还是二级,都需加强自我防护。
参考资料来源:
二级应急响应是依据2006年1月8日国务院公开发布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对突发公共事件分类分级所采取的相对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标签:公共卫生,防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