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是从司考变革而来,2018年由“国家司法考试”变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于考生来说,这几点应该变革注意:
一是报名资格。改革后规定“(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简单理解就是以实施办法颁布时间(2018年4月28日)为分水岭,
【实施办法后入学的学生报名资格】
第一种: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第二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第三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第四种:在一定时期内,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应试人员,在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标准等方面适当放宽。
【实施办法颁布前(2018年4月28日)入学前的考生报名资格】
1.本办法实施前已入学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也就是说,2018年4月28日前入学的非法本都可以考。
2018年4月28日前注册学籍的自考生、成人本科,都可以考。
都可以一直考,没有期限限制。
放宽地区政策仍然实行。
二是需要报考的人。改革后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是考试方式。由一年一考变为一年两考,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客观题通过后才有资格参加主观题考试,考试间隔大概在一个月左右(具体以司法部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客观题成绩两年内有效,假如当年的主观题成绩不合格,下一年可以只考主观题客观题成绩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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