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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不韦贾于邯郸
原文:
濮阳①人吕不韦②贾③于邯郸④,见秦质子异人,归而谓父曰:“耕田之利几倍?”曰:“十倍。”“珠玉之赢几倍?”曰:“百倍。”“立国家之主赢几倍?”曰:“无数。”曰:“今力田疾作,不得暖衣余食;今建国立君,泽可以遗世。愿往事之。” (选自《战国策》)
①濮阳:在今河南濮阳县西南部。
②吕不韦:战国时阳翟大商人,后为秦国相国。曾命宾客编著《吕氏春秋》。
③贾:做买卖。
④邯郸:赵国都城,在今河北邯郸市。
⑤秦质子异人:留在国外做人质的秦国王子异人。
⑥泽:恩泽,恩惠。
⑦归:回来,返回。
⑧利:获利;利润。
⑨力:致力。
⑩疾:快速。
⑾得:能够。
⑿遗:遗传;遗留。
吕不韦贾于邯郸 翻译:
濮阳人吕不韦在赵都邯郸经商,看见秦国在赵国做人质的公子异人。回家后,便问他的父亲:“耕田可获利几倍呢?”父亲说:“十倍。”又问:“贩卖珠玉,或获利几倍呢?”父亲说:“百倍。”又问:“立一个国家的君主,可获利几倍呢?”父亲说:“那不可以数计。”吕不韦说:“现在农民努力从事耕田劳动,还不能做到丰衣足食;若是建国家,立一个君主,获利就可以传至后世。那我愿意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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