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30表示可以防止小固体进入侵入,但没有防水功能。
防尘等级(第一个X表示)
0:没有保护
1:防止大的固体侵入
2:防止中等大小的固体侵入
3:防止小固体进入侵入
4:防止物体大于1mm的固体进入
5:防止有害的粉尘堆积
6:完全防止粉尘进入
防水等级(第二个X表示)
0:没有保护
1:水滴滴入到外壳无影响
2:当外壳倾斜到15度时,水滴滴入到外壳无影响
3:水或雨水从60度角落到外壳上无影响
4:液体由任何方向泼到外壳没有伤害影响
5:用水冲洗无任何伤害
6:可用于船舱内的环境
7:可于短时间内耐浸水(1m)
8:于一定压力下长时间浸水
扩展资料
国内标准
QB/T 1898
--93
本标准适用于标明“防水”、无论有无附加超压标记的手表,不适用于潜水表。意义:凡标明“防水”的手表,无论有无附加超压标记,除在日常生活中具有防水性能外,也能在短时间内戴着游泳时以及在水压和水温变化的条件下具有防水性能,但是,无论有无附加超压标记,它们都不能用于潜水。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如下:
① 耐气压性能 将手表置于气压比正常大气压高2×100K Pa(2Bar)的空气中,测定进入表壳的空气漏流率(用专用仪器进行检测)。空气漏流率≤50微克/分钟。
② 耐水压性能 将手表浸入盛水的容器中,在1分钟之内施加一个与超压标记值相同的压强值,若无超压标记的手表加压值为2×100K Pa(2Bar),并保持10分钟,然后,应在1分钟之内将压强降至周围环境压强。做冷凝试验,表玻璃内表 面不得出现凝雾。
③ 浸水深度为10厘米的防水性能 将手表浸入深度为10±2厘米的水中,并保持1小时。然后做冷凝试验,表玻璃内表面不得出现凝雾。
④ 操作件的耐机械压力性能 将手表浸入深度为10±2厘米的水中,在与柄头或按钮的轴向相垂直的方向加力5牛顿,并保持5分钟。然后做冷凝试验,表玻璃内表面不得出现凝雾。
⑤ 耐水温变化性能 将手表顺次浸入深度为10厘米的不同温度的水中:置于40℃的水中5分钟;置于20℃的水中5分钟;置于40℃的水中5分钟(手表从水中取出重新浸入另一水温中的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然后做冷凝试验,表玻璃内表面不得出现凝雾。
标准说明
1、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 2281《钟表 防水手表》(1990年版)。
2、手表防水性能试验有两种方案,可任选一种进行。手表只有通过其中一种方案全部项目试验合格后才能称其为防水手表。第一种方案:①、③、④、⑤;二种方案:②、③、④、⑤。
3、各类防水手表的防水性能不分等级。手表除了用术语“防水”标记外,还可以用压强(单位为Pa)作为超压标记(至少2×100K Pa),或者用水的深度表示(至少20米),用深度标记时,不应当看作潜水深度,但它等效于深度所对应的压强值。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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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IP30,外壳,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