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我国实行了重视沿海地区发展的非均衡发展战略,沿海地区取得了先行发展。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之间发展差距日益扩大,国家开始重视区域发展的合理布局,并着手对区域发展战略进行调整。20世纪末,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各种隐性的区域问题逐渐显露出来,如中部省份经济地位日益边缘化、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衰退、西部地区的严重落后等[4]。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推进西部地区、中部地区、东北地区和东部地区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十一五”以来,国家从区域经济发展的整体战略出发,协调发展的政策不断完善,区域经济增长战略版图日臻完美。
(一)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了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内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是: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形成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图5-1)。
图5-1 中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示意图
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关键是要依据不同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潜力,按照发挥比较优势、加强薄弱环节、享受均等化公共服务的要求,确定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进而明确区域发展的战略布局、发展重点、区域政策等,逐步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地区之间良性互动、地区间差距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5]。为此,2006年国务院启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2010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划》,在国家层面上,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并明确了各自的范围、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
(1)国家优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要率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参与全球分工与竞争的层次,发挥带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作用。
(2)国家重点开发的城市化地区要增强产业和要素集聚能力,加快推进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逐步建成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和全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增长极。
(3)东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流域等农业主产区要严格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保障农产品供给,努力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区。
(4)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云贵高原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和大江大河重要水系等生态系统、关系全国或较大范围区域生态安全的国家限制开发的生态地区,要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建设全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示范区。
(5)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等1300多处国家禁止开发的生态地区,要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严禁各类开发活动,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实现污染物零排放。
(二)区域发展前景
1.西部地区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是实现国家政治安定、环境安全、资源安全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符合国家整体利益,也符合西部发展的要求。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的西部地区,包括西藏、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内蒙古12个省(区、市)。2008年,西部地区土地面积占全国的71.9%,人口占全国的27.9%,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17.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0.5%,粮食产量占全国的26.4%,原煤产量占全国的44.0%。
2010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会议确定,西部大开发在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中居于优先地位,今后10年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总体目标是:西部地区综合经济实力上一个大台阶,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建成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一个大台阶,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与东部地区差距明显缩小;生态环境保护上一个大台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
会议明确了西部地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发展方向:
(1)以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为龙头,大力发展农牧业、现代工业和服务业,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使西部地区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2)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西部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成果。
(3)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市场机制两方面的作用,全面增强西部大开发活力。
(4)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基础,坚持开发和保护相互促进,全面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5)以重要经济区为发展引擎,实行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提高西部大开发的综合效益。加快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综合交通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成渝、关中—天水和广西北部湾等经济区发展,支持呼和浩特、包头、银川、新疆天山北坡、兰州、西宁、格尔木、陕甘宁等经济区发展,培育滇中、黔中、西江上游、宁夏沿黄、西藏“一江三河”等经济区,形成对周边地区具有辐射和带动作用的战略新高地。
2.中部地区
中部崛起战略是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部分,促进中部发展的重要举措。中部地区包括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河南和山西6个省。2008年,中部地区土地面积占全国的10.7%,人口占全国的27.1%,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19.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8.7%,粮食产量占全国的31.0%,原煤产量占全国的39.0%。
2009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规划提出了2015年总体发展目标和2020年展望目标。规划确定到2015年中部崛起要实现4项目标: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镇化率提高到48%;经济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有品牌、优势企业、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大江大河防洪体系基本形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进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明显改善,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长率均超过9%。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规划确定了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任务:
(1)加强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着力把中部地区打造成为高产稳产的粮食生产基地。到2020年,力争使中部地区粮食产量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1/3。
(2)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巩固提升能源原材料基地地位。加大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力度,加快能源基地建设步伐,加快钢铁、有色、石化、建材等优势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加强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增加后备资源储量。
(3)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推进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
(4)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加快构建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协调发展的综合交通体系。
(5)以“两纵两横”经济带和六大城市群为核心,加快重点地区发展。加快构建沿长江、沿陇海、沿京广和沿京九“两纵两横”经济带,形成支撑中部崛起、促进东中西协调发展的重要区域。大力发展武汉城市圈、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环鄱阳湖城市群、太原城市圈六大城市群,培育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增长极。
(6)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高中部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耕地保护,提高水资源利用综合效益,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大江、大河及其主要支流源头区、重点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严重区、自然保护区、调水工程水源地等生态建设与保护;做好大江、大河、大湖综合治理,加快南水北调工程建设。
(7)积极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8)以薄弱环节为突破口,加快改革开放和体制机制创新。
3.东部地区
东部地区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但南北方发展不均衡。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10个省(市)。2008年,东部地区土地面积占全国的9.5%,人口占全国的36.7%,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54.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63.9%,粮食产量占全国的25.7%,原煤产量占全国的9.7%。
东部地区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生长点。在“率先发展”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战略,东部地区将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进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动增长方式转变,继续充当科学发展排头兵的角色,发挥领跑作用。2008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勾画出东部地区的未来发展蓝图:《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号)等。
(1)珠江三角洲地区:到2020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基本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形成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科技创新能力,形成全球最具核心竞争力的大都市圈之一,城镇化水平达到85%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环境质量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2)长江三角洲地区:到2020年,力争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在重要领域科技创新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区域内部发展更加协调,形成分工合理、各具特色的空间格局,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生活更加富裕,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城镇化水平达到72%(核心区75%左右)。
(3)黄河三角洲地区:到2015年,基本形成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高效生态经济发展新模式,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趋于完善,水资源保障能力和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得到加强,人民生活质量大幅提升。
(4)海峡西岸经济区:到2020年,率先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统筹协调能力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更加富足,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生态环境优美,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生态文明建设位居全国前列,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4.东北地区
东北地区是我国重化工业的重要基地,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农业副产品生产基地。东部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3个省份。2008年,东北地区土地面积占全国的8.2%,人口占全国的8.3%,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8.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14.3%,粮食产量占全国的16.9%,原煤产量占全国的7.2%。
2009年9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3号),提出了东北地区的发展重点:
(1)优化经济结构,建立现代产业体系。贯彻落实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培育潜力型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哈大齐工业走廊、长吉图经济区加快发展,建设国内一流的现代产业基地。
(2)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3)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加强东北地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形成稳固的国家粮食战略基地。开展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以水、电、路、气等为重点的村镇基础设施建设。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全面振兴创造条件。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能源结构。
(5)积极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促进可持续发展。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构建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由政府统筹部分准备金专项用于解决资源型城市环境治理等问题。在资源开采处于成长期或成熟期的资源型城市开展可持续发展试点。
(6)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切实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沙化土地治理和矿山环境整治等生态工程建设。加强松花江、辽河等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加大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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