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学习并非一蹴而就,请大家认真阅读下文中关于刑法学习的若干建议: 建立知识体系,深入思考和理解基础理论与基本概念,仔细辨析相似罪名,学会解释法条 ,尤其是对于有志于刑法专业的同学而言更是如此。 用思维导图构建知识体系,探寻知识点背后的逻辑,掌握原理。对于有些问题,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在做重点问题的“观点展示”时,需要区分主流观点或通说观点。 有志于考取刑法专业的同学,还可以深入阅读下面三篇经验贴,笔者分别为人大刑法专业390+和380+的两位同学,希望大家能够在他们的经验中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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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四年来,随着刑法学的繁荣发展和考研题型的改革,不仅在学术中,而且在法考和考研中也在逐渐加深考察难度,考察内容也更加深入。原来多人听闻的三轮背诵即可答题的复习已然不太可取,需要从更深层次的体系和理论出发才能攻克,尤其是对于有志于钻研刑法学的同学而言更是如此。仅从字面上浏览课本只是第一步: 建立知识框架体系,深入思考和理解基础理论,仔细辨析相似罪名,揣摩法条的深层含义,用理论联系案例并将理论、法条、案例融会贯通,才能达到合格的刑法水平,尤其是对于有志于刑法专业的同学而言更是如此。 为此,我们为大家的刑法学科学习提出若干建议,仅供参考。
学习刑法,首先需要建立刑法的知识体系,体系性地储备、掌握刑法教义学的本体论知识,概言之,体系性的教义学知识对于学习刑法非常重要。 这一点可能会有人问,有的学科的知识可能就是碎片化的,仅仅懂生活常识和常理就可以,为什么刑法的知识一定要作体系性、教义学的特殊要求?这主要是因为刑事案件的认定事关重大,被告人一旦被定罪,一生就被改变了,因此,刑法理论最好没有漏洞,各种说法必须相互没有矛盾,刑法制度必须设计得很精巧,这些都对体系性的理论建构提出了严格要求。
因此,掌握刑法之时,应当时刻牢记“教义学”和“体系化”两点箴言,才能做一个严肃而又可爱的刑法学生。没有体系性的知识,不懂得前后观照,有时候“后果很严重”。 比如,很多时候犯罪之间不是对立、排斥的,而是存在交叉和竞合关系,被告人的行为可能同时构成甲罪,也可能同时构成乙罪和丙罪。很多罪名之间并非简单的排斥关系(罪/非罪关系),而是交叉和竞合关系(此罪/彼罪关系)。
那么我们该如何进一步复习刑法呢?刑法分为总论和分论罪名,这两部分应该采用不同的复习方法。
对于总论的理论,在掌握知识体系的前提下,首先,应该采用先客观后主观,从不法到有责的思维方式,熟练用二阶层理论分析问题。 对于不法和有责板块,注意正反两面考虑全面,这样不至于遗漏知识。例如,对于不法来说,除了正面对违法要件的列举,还有反面违法阻却事由;对于有责而言,除了正面责任要件,还有反面责任阻却事由。这样思考,方能逻辑周全。大家在研究刑法之时,需要凝神闭气,迎难而上,正如李立众老师在《刑法学修习大法》中所言“相较于四要件模型,三阶层模型较复杂。复杂意味着精确,有助于保障人权。千万不要仅因为嫌其复杂,就放弃学习三阶层。” 阶层体系可以从三阶层、两阶层两个角度认知:两阶层即由不法到责任;三阶层即由构成要件的该当性(意在追问国家的立法态度为何)、违法行为组成两阶层中的“不法”,再到犯罪行为的有责性。阶层性理论的优越性在于,能将不法和责任、将事情办坏与人是否受到谴责分开。
其次,重点复习真题考过的知识点、人大老师和学界正在关注的点以及理论争议点。同时注意将社会热点案例对照知识点进行深入思考。 纵观近三年的刑法真题, 17年的案例题涉及过失的共同犯罪问题,属于刑法中的理论争议点,而19年真题涉及的正当防卫相关知识点正是回应社会热点的体现。 刑法总论中的行为板块、正当防卫板块、责任要件板块、共同犯罪板块可作为重点复习板块。
再次,对于一些重点法条和司法解释,需要我们灵活运用法律解释的方法,深入地理解法条和司法解释。 例如,对刑法第25条第1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中的“共同故意犯罪”如何理解,直接影响法条是否承认共同过失犯罪的问题。 对任何法条的解释都具有多种可能性。对任何一个法条、法条中的任何一句话、一句话中的任何一个词,都可以做出两种以上的解释。没有那句话只能做出一种解释的,只有想到了多种可能性,才可以在多种可能中间挑选一个最为合适的解释结论。
最后,当知识点理解的有些模糊时,可以将专业术语换成自己的话去理解(当然答题还是要用专业术语),注意结合知识点下方列举的案例或者联想生活中的案例帮助理解和记忆。 比如,“法益阙如”指法益缺失的状态。
对于刑法分论的复习,首先应该从体系上熟悉哪些犯罪属于哪一章,不同章犯罪侵犯的法益类型是不同的。 这样在遇到案例涉及两个或多个相似罪名时,可根据主要保护的法益来确定罪名。比如,故意伤害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一章,属于侵犯个人身体权利的犯罪;而聚众斗殴罪位于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一章,侵犯了公共秩序的法益。所以,在可能涉及这两个罪名的构成要件的行为时,需要分析行为和结果是否侵犯了公共秩序。
其次,深入分析重点罪名的构成要件要素,善于运用对比分析的方法。 比如,抢劫罪与强奸罪中的“胁迫”具体含义是不同的。再如,“携带凶器抢劫”和“携带凶器盗窃”中“携带”的含义也有区别。这样深入分析,才能使我们打下扎实的刑法功底。
再次,注意总论知识体系和理论对分论的指导作用。 对于罪名分析,分三部分, 首先是概念与犯罪构成, 如行为主体要求,行为特点,结果、情节等要求,是否存在违法阻却事由,责任形式如何等等。 其次,是该罪的认定, 涉及三个方面的分析:第一,罪与非罪的分析,了解入罪要求;第二,此罪与彼罪的分析,这部分是重点,也是比较罪名的出题点。第三,一罪与数罪的分析,是否涉及法条竞合,想象竞合等等。 最后,是处罚问题。 对于处罚原则上不用记忆,个别可能作为答题的亮点去记忆。 此外,还应注意刑法原则对定罪量刑的影响,分析罪名时注意联系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等等。
最后,应当将法考所学与考研联系起来,吸取法考有益知识与思想。 随着法考刑法学科的改革,刑法学科的要求也逐渐加深,难度随之增长,更为重要的是要求大家掌握阶层式思维,掌握不同观点,刑法中“观点展示”的题目已经成为法考的主要考查点之一,需要大家辩驳不同的观点,区分多数观点或者主流观点。 因此,请大家认真学习柏浪涛老师的《刑法攻略》,奠定好刑法基础。
当然仅仅这些,只是蜻蜓点水,刑法之深厚,还需要我们在课堂上认真听课,领悟刑法的精髓,在答疑群中多多提问,多多思考,在共同探讨和互相学习中不断进步,从而灵活应对刑法考研。在此过程中,能感受到刑法独特的思辨和魅力,种下学术的种子,那更是意外之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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