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85/高考满分值+学校考核面试成绩×15/学校考核面试满分值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我校确定录取使用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总成绩高的考生。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同科类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所需计划不占用第一类考生强基计划名额。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我校强基计划培养模式体现为“一制三化”“交叉培养”“动态进出”,在教学组织方面按照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模式,组织课程学习和科研训练;在培养方面坚持以基础学科为本源,开展多学科交叉融合,给未来高阶发展方向培养夯实基础;在培养过程设有“动态进出”机制,确保强基计划培养工作保持高水平,培养的人才保证高质量。
具体培养方案详见强基计划报名网站通知公告内各专业强基计划介绍。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学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南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南开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南开大学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一)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2-60365167、23504845
传真:022-23501669
电子邮箱:zhshb@nankai.edu.cn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zsb.nankai.edu.cn
(二)各学院培养政策咨询电话
数学科学学院:宋老师022-23508372
物理科学学院:程老师022-23508052
化学学院:刘老师022-23508841
生命科学学院:王老师022-23508897
历史学院:谢老师022-85358998
哲学院:王老师022-23508268
文学院:谢老师022-23501368
(三)纪委办公室电话:022-85358691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邮编:300071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4月
原标题:南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公告(九)—南开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zsb.nankai.edu.cn/2022-04-01/1526.html
标签:招生简章,强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