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生育的遗传病患者通常包括患有严重显性遗传病的患者、男女双方都患有同一种严重的隐性遗传病以及较严重的多因子遗传病等。
患有严重显性遗传病的患者不宜生育,如视网膜母细胞瘤、强直性肌营养不良、遗传性痉挛性共济失调等。这些疾病会导致严重的功能障碍和明显的畸形,使患者无法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并且会直接遗传给后代,因此不宜生育。
如果男女双方都患有同一种严重的隐性遗传病,如苯丙酮尿症、糖原累积病、先天性全色盲、小头畸形等,则子女患病的概率很大,也不宜生育。
另外,较严重的多因子遗传病患者也不宜生育,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先天性心脏病等。这类疾病的发生与遗传和环境都有一定关系,虽然发病率较低,但仍然有一定的风险,因此这类患者最好不要生育。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较轻的多因子遗传病,特别是可以治疗的,如唇裂、糖尿病、近视等,还是可以生育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疾病可能会对患者的生育能力和胎儿的健康产生影响,因此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生育。
参考资料:王楠编著,十月怀胎专家指导,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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